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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抑或结构 01月 9, 2006

Filed under: Ancienne Critique — evilbloom @ 11:37 pm
//有人提起<乱世佳人>,我想起我3年前写的这篇,原作时间:2002.12.22
 
   《喧哗与骚动》与《乱世佳人》,这两本美国小说几乎写于同一时期,但却写出了很
多不一样的东西,这点引起了我的注意。
    福克纳和米切尔都是终身生活在美国南方,南方自南北战争后的伤痕以及残留的价
值观对两个人的生活以及创作的主旨都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两个人都试图在文字为没
落的南方种植园哀叹。但两个人选择了不同的创作手法。
   福克纳自始自终是个作家,他更关心的是用什么样的手法表现自己的想法。也就是说
,手法和技巧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作为意识流在美国的先驱,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
中,把一个原来平凡的故事运用伯格森的心理时间理论拆分、重组,最后还给我们的是
破碎。破碎的人物,破碎的价值观,破碎的情节。在那个故事的几个主要人物中,班吉
是白痴,老昆丁是自杀了的理想主义者,恺蒂生活放荡,杰生无道德无人性,纯粹是赚
钱机器,他们的母亲只会折磨别人。这就是康普生家族的末代。黑女仆迪尔西最终以冷
静、爱心维系着这个家庭。
    那个家族到了这样的地步,关心的不仅是重振家业,还有保持古老的道德和荣誉。
所以老昆丁因为妹妹恺蒂的失身自杀。杰生报复姐姐恺迪,一直克扣她的私生女小昆丁
。班吉则对一切毫无感觉,只保留着姐姐离去时的印象。最后,小昆丁逃跑,卷走了杰
生所有的钱,他合法的和她合法。
   这本身是个混乱的世界,福克纳的叙述让这一切更加混乱。全书4部分,分别是4个人
的意识流。大家以自己的角度看待这个家庭发生的一切。班吉的混乱的思维被放在第一
部分,以后老昆丁、杰生的叙述使事情开始明朗起来,最后以迪尔西清晰的叙述结束了
一切。而事情的中心人物恺蒂则一直没有正面出来,只是通过其他人的眼睛为我们描述
恺蒂。
    福克纳最终以这样的结构描绘了康普生家族的衰弱历程,其中的哀叹之意逸于言表
。而米切尔的取材于南北战争时期的小说《乱世佳人》,则更多的是对巴特勒和斯佳丽
的个人奋斗的赞赏,毁灭与重建是爱情以外的最大的焦点。
    如果说福克纳的小说以技巧取胜,米切尔的小说就毫无技巧可言了。米切尔的平铺
直叙准确的描绘了斯佳丽的奋斗历程,中间穿插着另外几个家庭的盛衰。人物始终是叙
述的重点。这是一部很纯粹的家族史,以最古老的方法写就。这种方法很符合人们正常
的思维历程,也就是说,不需要的特别的训练或者天赋。如果有什么高下之分,那也只
是每个作家的讲故事能力的问题。而恰好,米切尔就是讲故事的高手。
    这部小说动人的不是艺术,只是故事和人物。虽然问世这么多年以来,一直被认为
经典,但也确实只是一本通俗小说。比其他昙花一现的通俗小说高明的只是塑造了几个
比较鲜明的人物和描绘了自我中心主义者的个人奋斗的途径和可能性。每一个读小说的
人都在斯佳丽和巴特勒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所以常常感动。
    南北战争只是可有可无的历史背景。作者虽然生在南方,并且一直试图为小说主人
公的价值观念开脱,但还是免不了被人扣上奴隶主阶级立场这顶帽子。南北战争其实只
是主人公施展破坏重建才能的场所,换作别的背景,人物依然还是要那么想那么做。
    米切尔并没有为她笔下的主人公哀悼。她的主人公是那么积极奋斗,不择手段,在
什么条件下都能够生存。她也塑造了一些遵守旧规则者,但这两者只是在做一个对比而
已。
    米切尔的小说最后成功的感动了一批又一批的少男少女,而福克纳的小说,则被划
进了意识流作品中最淬不忍读的行列。但福克纳的是文学作品,而米切尔的不是。曾经
狂热的喜欢《乱世佳人》的我,在读完《喧哗与骚动》之后,突然发现《乱世佳人》是
那么浅薄,经不起推敲。这个想法打击了我。
    艺术魅力究竟是什么东西?我想我已经完成一个转变。从前看书的时候,对于情节
不够吸引人、人物不符合我的口味的小说总相当排斥。那时,从人物中捉摸外国文化。
而现在,则开始把小说之类当成纯粹的艺术品来欣赏。情节和人物对作品来说,实在只
是很小的一部分,和结构一样,都是为了中心思想服务。但结构、语言显然比情节和人
物高一筹。前者是作者才华的最大体现,而后者,可以说,只是人的本能。每个人都有
故事,而且大多数都很精彩。所以,表达本身才应该是重点。
    表达并不和理解等同。表达只是纯粹的展现。作品确实需要欣赏,但欣赏的重点不
应该是情节和可读性,而应该是最从属作品本身的技巧和结构。我想过把作家和画家、
音乐家之类艺术家划分到一起,同样作为人类思维探索的先锋。而把作品的纯粹的教化
功能推给哲学家和思想家。
    作品本身的构建焕发出来的美更容易打动我的心。当年看布莱克的《虎》的时候,
除了惊叹和折服以外,我几乎说不出其他话,甚至很难把自己的喜悦系统的描写出来。
这样的感觉,还发生在我看波德莱尔、福克纳、伯格斯、梅里美等人身上。
    我无意认为《乱世佳人》以及这类以情节和人物取胜的小说的欣赏层次比《喧哗与
骚动》这类纯艺术构建取胜的小说低。只不过我的欣赏重点已经发生了变化。我依然需
要情节本身给我的快感,也依然会为情节感动,但我不再为情节疯狂。艺术本身占据了
更大的份额。
 

考琳·麦卡洛《特洛伊之歌》 05月 19, 2005

Filed under: Ancienne Critique — evilbloom @ 7:02 pm

    曾经有一部《荆棘鸟》赚尽上世纪70、80年代多愁善感的人的眼泪,一直被誉为可
以和《飘》媲美。前几年,这位作者考琳麦卡洛出了一部新的传奇《特洛伊之歌》。

    首先,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勇气。特洛伊的故事在荷马的著名演绎和歌德充满想象
力的发挥之后,所有的情节几乎都已经成为定局,再让别人接受自己的演绎实在不是一
件容易的事情。但在另一个方面,这种挑战本身就是一种噱头,很容易达到商业上的成
功。这点,对于一直定位在畅销书作家上的考琳麦考洛来说,绝对是可以接受的策略。
何况,从《荆棘鸟》这么多年的反响来看,考琳在编织故事方面的才华是不能否认的,
虽然一直也有人批评〈荆棘鸟〉的后半部分的结构上的不合理,但把那样一个本来并不
具备太强的张力、稍微有点无聊的故事写得那样凄婉,已经很不容易了。

    《荆棘鸟》是现代爱情故事,时代上并没有距离,加之故事发展背景又在她的家乡
澳大利亚,个人觉得比较容易把握。而且作品里(尤其是前半部)流露出的乡土气息一
直是最受赞叹的部分。特洛伊就不同了。这个故事作为传奇,有太多的人知道,但作为
历史事件,资料却又太少。最重要的是,真要重新再写,就必须写出新意来。否则,你
是不可能超越荷马的(至少公众不可能承认你超过荷马),写再多也只能是废纸和垃圾
。但现在的问题是,该从什么地方创新?这个问题上,歌德的〈浮士德〉给了我们一个
启示——保留人物,保留个性,但可以适当设计情节。浮士德和海伦的那段情并不是神
话固有情节,但海伦的其他几次结合(甚至是最后与阿喀琉斯的结合)都是有依据的,
所以和浮士德的也不唐突。那么,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特洛伊之歌》是怎么做的。

    《特洛伊之歌》的取材基本上和《伊里亚特》是重合的,但以特洛伊人开篇。从老
王普里阿摩的年轻时代开始,承继到赫拉克勒斯在建立12项伟业时到特洛伊驯服天马时
期。特洛伊王的贪婪使双方发生冲突,结果是特洛伊王和手下被杀,公主私奔。这个事
件为书中后来普里阿摩同意帕里斯出使希腊诸邦,带回美女海伦打下心理基础——这算
是对当年公主私奔的报复。至此,你都觉得情节是合情合理的。主要的问题在战争的起
因和战争的发展上。以我们现在的唯物观点,自然知道特洛伊战争里并没有神氏的助阵
,战争的发展是双方实力对比的结果,战争的起因也是利益上的冲突,美女只能是借口
。但问题是,这种东西只能是心里知道,把它赤裸裸的写出来就一点也不好玩了。因为
那是个神话,需要保持神话本身的完美和尊严。歌德的海伦依然是神话里的那个海伦,
但考琳的海伦和其他人则都是俗人。但一件事情的高尚意味驱除后,留下来的只是烦琐
无聊的渣滓。作家对现实的提炼和加工,使情节来源于现实,反映现实,却又不沾上现
实的渣滓,考琳的做法则是反其道而行之。一群俗人在打仗时,冠不冠上“特洛伊”这
个名字是没有什么区别的,虽然我们知道她的解释至少以现代的眼光看,是科学的,但
却不是充满光彩的。

    考琳的这样的变通在一般情况下,我觉得仍然不是大问题。但有几个情节,确实是
很让人觉得难受。可怜的伊菲吉尼亚的献祭是阿加门农和特洛伊祭师之间矛盾的结果。
所以,她不可能得到解救。即使阿喀琉斯想出了以鹿代人的办法,也是无法实行。最终
,处女的血还是要溅上祭台。别指望阿苔密斯最后的慈悲,这里的神都是冷血的。从人
物角度,伊菲吉尼亚的死成就了她的人格的完美,但在情节上,则是大大的打了折。阿
喀琉斯的母亲玳提斯也不再是海洋女神,只不过是个一直幻想着自己是海洋女神的神经
质的女人——伯琉斯明确的表示:她从来都是普通女人。所以,她的婚礼上的“金苹果
”之争也成了子虚乌有之事。而阿喀琉斯则成了她的未被她淹死的可怜孩子,一个永远
成不了神的孩子,再也没有浸过冥河之水的身躯刀枪不入这样的说法。阿喀琉斯与奥德
修斯和他们的同伴的友谊也明确的指出:就是同性恋。

    所有的神秘感都已经揭去,只剩下一大堆无聊的凡人的争斗。可怜的神们,眼看着
自己支持的那一方的胜利或者失败,死活没有办法上前去助阵。这倒便宜了宙斯——终
于没有人一个劲的在他面前撒娇哀求了。战争终于是人的战争,终于不再是神的斗角。
但是,这对我们有多少意义?特洛伊战争流传到现在是为什么?是那个充满商业之争的
战争本身还是寄托于这场的战争里的英雄人物?我觉得是后者。阿喀琉斯、奥德修斯、
阿加门农、海伦、埃尼阿斯等等一串名字,比战争本身更能永恒。古代希腊人在这些英
雄和奥林匹斯诸神上表达的是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也就是他们本身。所以,神不完
全是神,神有强烈的人性;人也不完全是人,人可以有神一样的超能力。考琳这样的处
理,使人和神都向后退了一步,比生活本身还低了一个层次。

    不可否认,考琳的写作功底让一切的人物都生动起来。我可以断定,她对阿喀琉斯
有天生的偏爱。《伊里亚特》里的阿喀琉斯只是一介武夫,勇猛,但没有太多的心机。
这里的阿喀琉斯则是智勇双全,一个天生要承担大事业的人。所以,他再热血冲动,也
可以装做和阿加门农发生争执,率部分裂,并默默承担众人甚至是他最亲密的人的责难
。不要觉得不可思议,情节就是这样发展的。《伊里亚特》里的大争吵到这里成了比木
马更大的一个阴谋——我有点不寒而栗。海伦也不再是那么被动。泼辣、美艳的海伦开
始主动追求爱情、追求幸福。作者赋予海伦以个性解放后的女子的执着和魄力。所以,
我只能佩服奥德修斯的妙算——他居然有办法把海伦嫁给墨捏拉俄斯那样一个窝囊的家
伙!非主要人物如伊菲吉尼亚的描写很成功。战争场面则不敢恭维,少了神放的烟雾迷
茫世人的眼睛,战争死活是不可能好看。

    我不清楚考琳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写这本《特洛伊之歌》。我只能说,这本书的尝
试是失败的。失去了神性的希腊神话并没有光彩。这不是文艺复兴,这里不需要把神性
控制下的人性解放出来。但公平的说,如果你不知道特洛伊战争,没有看过《荷马史诗
》,这是部很容易入门的作品,你很容易进入考琳的特洛伊。

 

商务印书馆《冰岛萨迦选集》 04月 10, 2005

Filed under: Ancienne Critique — evilbloom @ 6:04 pm

    之所以买这套书,是出于当年对神话般的维京时代的好奇。但看完之后,感觉非常
怪异。我没有如愿看到很纯粹的维京人的探险,但看到了维京人的生活、性格,也看到
了基督教传播后维京传统的逐渐的消失。从这个意义上讲,对维京人感兴趣的人应该选
择看冰岛的《埃达》或者其他神话故事选集,从神话故事中推断信奉这种神话的民族应
该具有的性格。虽然,《埃达》也是公元十二、十三世纪的学者们整理的,但是人们对
神话故事往往能够更加宽容,因此他们也更能保留当时时代的特征。至于传说,它的处
境就不太一样了。传说毕竟是更加现实的东西。同一个故事在不同立场的人的叙述下会
有很大的差别。就比如这个萨迦选集中最有名的一篇萨迦——《尼雅尔萨迦》,随着故
事的开展,我们发现故事里的人物都接受了基督教,杀人者和被杀者的亲属老年都去罗
马朝圣,当他们回来的时候,他们达成了谅解。如果把故事发生的年代推迟一百年甚至
五十年,这样的结局是不可能出现的。从某种程度上讲,接受基督教意味着放弃自己民
族原来的信念,也就最终失去了这个民族本来最能吸引人的东西。因此,这个选集里的
大部分萨迦都不能让我满意。

    产生这个问题的很大一个原因是这些萨迦所选择的年代都在公元1000年也就是冰岛
正是接受基督教的前后一百年内。在几乎每一部萨迦里我们都能看到原本在海上烧杀掠
夺的海盗后来买下农庄,安心的生活,及至最后信奉基督教。农庄的生活是对海盗生活
的背叛,当一个海盗成为农民的时候,他也就丧失了原来的气魄。但是,即使他们已经
不是海盗了,海盗时期的某些价值观仍然主导着人们的生活,比如说荣誉。荣誉是维京
人生活中很重要的部分,这里的荣誉不仅仅是自己的荣誉,还有自己家族的荣誉,为了
荣誉,他们能够想一切开战,为了荣誉,他们不知疲倦的在家族之间展开复仇。然而,
“复仇”的观念正是被基督教所摒弃的。因此,“荣誉”夹杂在古老的观念和新兴的基
督教中间,成了最重要的导火线。

    仅以这部萨迦选集来说,它包括了六部长短不一的萨迦:《文兰萨迦》、《尼雅尔
萨迦》、《瓦特恩峡谷萨迦》、《埃吉尔萨迦》、《拉克斯峡谷萨迦》和《贡恩劳格萨
迦》。《文兰萨迦》关于冒险,《贡恩劳格萨迦》关于爱情,其他的四部则都是家族传
奇。历来以对《尼雅尔萨迦》的评价最高,但是我最喜欢《埃吉尔萨迦》。《拉克斯峡
谷萨迦》的感情描写比重比较大,而《瓦特恩峡谷萨迦》可能是六部里面比较逊色的一
部。

    《文兰萨迦》的年代肯定最为古老,风格也最为特别。它讲述的是“红发”埃里克
的儿子“幸运儿”莱夫如何发现格陵兰岛和美洲并在那里定居殖民的故事。这里面没有
家族纷争,有的只是人们在发现和殖民的过程中的千辛万苦以及自然风光。但即使是这
部萨迦,最后也有一个情节,说“红发埃里克”的一个儿媳古德里德在经历了家族的完
整的殖民历史后去罗马朝圣,以修女的身份去世。故事的时间跨度很大,但是篇幅却不
太长,所以叙述的比较简单,我们只能从中大概了解到事情的经过。
  
     《贡恩劳格萨迦》描写的是贡恩劳格和金发美女海尔嘉之间凄惨的爱情故事。在这
个爱情故事中,悲剧的源头是贡恩劳格的盲目的自大。他惹恼了海尔嘉的家人,好不容
易订婚后,却去海外寻求自己的荣誉和地位,抛下话要求海尔嘉等他三年。但他没有如
期回来。于是人们张罗着把海尔嘉嫁给了别人,这个决定连贡恩劳格的家人也没有反对
。等到贡恩劳格回来的时候,悲剧发生了,丈夫和情人决斗,双双殒命,海尔嘉再嫁,
在没有爱情的生活中郁郁而亡。其中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不是贡恩劳格而是海尔嘉。
她忠于自己与贡恩劳格的爱情,尽了自己的努力反抗加在自己的身上的丈夫和家族的权
威。但是,这个人物的出场太少了。她应该发话的地方反而都由男人代替了。

     《尼雅尔萨迦》的基调则就太沉了一些。这部冗长的萨迦里面到处弥漫着旧时代即
将逝去的悲凉和无奈。我把这部萨迦分成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极为冗长的宗谱,以及和
主人公关系不太大的一大群人的关系。这些人是主人公之一贡纳尔的妻子以及其上一辈
的故事。第二部分里两个主人公出现了——勇猛的贡纳尔和擅长诉讼的尼雅尔,故事叙
述的重点有3个,一是两个男人之间的友谊、两个妻子之间的争吵以及它们如何被解决的
。二是两个男人同心协力,在一年一度的“阿耳庭”上如何主持公道、为双方赢得荣誉
。三是旁人的嫉妒如何让两个人相继丧了命。尼雅尔死后,萨迦的叙述转入第三部分,
也就是为尼雅尔之死的善后处理,这一部分也同样冗长的可怕。头领们在“阿耳庭”上
的争执、他们在庭外的互相残杀以及关于诉讼的冗长片断都让人不太耐烦。令人惊奇的
是,这一重大事件最后的解决方法竟然是宗教——新兴的基督教。在第二部分,我们都
已经看到书里几乎所有的人物都信奉了基督教。尼雅尔这个接近于基督教圣人的人物当
时选择被烧死而不是接受袭击者的建议出来也是因为基督教——如果偷生,则他必须为
子孙复仇,但是复仇却又不是一个基督徒的所作所为,所以,他选择了死。他的壮烈牺
牲也表明原有的氏族观念的没落。及至最后杀人者和复仇者在基督面前达成谅解,这个
思想倾向就更加明白了。应该说,这个结尾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也是我不愿意看到。当
尼雅尔死去,那个旧日的冰岛也就真正不见了。从社会角度,接受基督教是冰岛的必然
趋势,也是冰岛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对于冰岛人以及冰岛文化来说,这真是灾难。
真正属于冰岛的东西在那以后就没有了,冰岛也被同化了。

     比较而言,《埃吉尔萨迦》就相当体现未接受基督教时比较纯粹的冰岛人的性格。
这是关于埃吉尔家族几代人和国王对抗、维护自己作为首领的权威和地位的故事。他们
认为自己和国王之间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国王只是一个拥有更多势力的首领。因此,
他们千方百计要和国王们分庭抗礼,维护自己的独立。和其他几部萨迦里的主人公相比
,这里的埃吉尔是一个令人生畏的人物,不够英俊,当却很有才华胆识勇气和力量,并
且,相当有趣的是,他还是一个相当出色的诗人。萨迦里面记录下来的他的那些诗歌为
这部萨迦增色不少。而一个在打战和抗争中仍然不忘诗歌的人自然也就更具有古代英雄
的浪漫主义色彩。这真是一个令人刮目相看的角色。从叙述的角度上说,我觉得这部也
做得比较出色,因为这一部的故事更加紧凑,中心更加明确。虽然萨迦前面也有不少叙
述的不是埃吉尔而是他的父辈和祖辈得故事,但是这些故事不那么随意了,他们都能在
主题中对立统一起来。因此,这部看起来更像现代小说。

    两部带“峡谷”字样的小说都没有给我留下特别好的印象。这两部中,一部完全沦
为基督教隐忍精神的宣传品,另一部则叙述的很糟糕,看不出叙述的重点。如果它把更
多的笔墨花在克雅尔丹、古德隆和伯利三人的感情悲剧上,这会成为一部非常出色的萨
迦。但是,它只把这个故事处理的和峡谷中发生的其他事件一样,几乎流水账似的结束
了叙述,转入了其他故事。这很让我失望。

    萨迦虽然也是叙述性的文字,但却不是真正的小说,因此再看萨迦时关于其结构和
组织上的缺陷,其实可以放到一边。每一部萨迦里面冗长的关于出场人的家族谱系的叙
述则就有点麻烦了。一方面,不熟悉北欧人尤其是古代北欧人的命名规则的很容易被其

中看着很相像的名字迷惑,从而对后面的情节理解出现问题。另一方面,完全不顾这些
介绍,直接跳过去看情节也不是个办法。因为冰岛总共就那么点大的地方,再加上当时
人口也少,于是你经常发现同一个人的名字出现在好几部萨迦中,将它们联系起来看会
更大的乐趣。这个平衡要是处理的好,看起萨迦来就更有乐趣了。

    最后,稍微抄点关于萨迦的文学常识吧。萨迦(SAGA)意为长篇英雄故事、家族传
奇,是写在牛皮上的祖先故事。冰岛萨迦是氏族社会末期的产物,是从北欧和其他日耳
曼人地区迁徙而来的冰岛人祖先用冰岛语以讲故事或吟诵的形式记录的欧洲诸民族的生
活和历史,十二、十三世纪以后形成文字,是流传至今的北欧中世纪最重要的文学作品
之一,对北欧乃至整个欧洲文学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冰岛萨迦分为国王萨迦、主教萨迦、北欧古代传奇英雄萨迦、武士萨迦、圣贤萨迦
和冰岛人家庭萨迦等。这些家族传奇形成于北欧海盗文化的鼎盛时期。萨迦的作者运用
讲述艺术描述了一个行将消亡的年代和文化,一个真实的古代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充满
了血亲仇杀、爱情悲剧和勇士探险。

 

雷蒙·费德曼《华盛顿广场一笑》 04月 10, 2005

Filed under: Ancienne Critique — evilbloom @ 6:01 pm

                      穆瓦诺和苏塞特的
                  故事。他们的爱情故事。应
              该说一说。其希望之强烈,其可想而
          知的失望之忧怨。应该说一说。不是如此,便
      是那般。他们最初再纽约相遇,是在三月的一个下午。
   也许是在二月。没什么非同寻常。几乎是相识了,彼此在同一地点,同一时辰,然而
那一天他们并没有说话。没有。他们相视一笑,仅此而已。那是匆匆的会意一笑,似乎
他们知道,他们命中注定日后会再相见的。

   这便是雷蒙·费德曼的后现代派小说《华盛顿广场一笑》的开头。这个开头,也许你
会嫌它罗里罗唆,因为它用了太多的不确定的词汇——应该、也许、几乎、似乎,让人
感觉整个事情没有任何确定之处,一切都在假设的情况下展开。是的,其实不仅这个开
头,整本书就是这样的基调,不仅仅是这个爱情故事,整个现代、后现代艺术都充满了
不确定性,这也就是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当然,若是换一种思维,你也许会觉得这个开头还是挺亲切的。你也许会记得杜拉
斯的《情人》的开头:我已经老了……这是一个脍炙人口的开头,半老徐娘的女人通过
男人的那句话回味起少女时代的往事,这里则由华盛顿广场上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会意一
笑引出了后面的这一个爱情故事。

    作者说,虽然他们曾经在华盛顿广场上会意的一笑,但他们不是一见钟情,那不是
古典派的闪电式爱情。这是对的,这个爱情只有开头,没有结尾,甚至穆瓦诺和苏塞特
也不是他们的真实名字,他们在想象中将自己在华盛顿广场上对视的那个人叫做那个名
字,他们喜欢对方那样称呼自己。

    他们的爱情正如作者所写的,没有落入俗套。因为他们的爱情本来就不是现实中的
发生的事情,只是某个人头脑中的幻觉。我倾向于认为,所谓的爱情只是退伍士兵穆瓦
诺在街上流浪的时候对心中的理想的爱情的幻化。也许那天在华盛顿广场上,他确实见
到了美丽的女子,那个女子也确实和他会意的一笑。这个笑容就这样留在了他的脑子里
,于是,在无聊的时候,他便幻化自己和她的戏剧性的重逢和那以后戏剧性的感情的发
展。

    雷蒙·费德曼恰如其分的描写了这个幻化的爱情的妙处。他们在某天某个地方重逢
,一抬起头便认出了对方,但苏塞特还是对他若即若离,在接下来的那一个月时间,她
始终不答应和他同居,然后在某一天,她突然同意了,她甚至带他回了老家,但探亲回
来,在火车上,他们便闹翻了。这个故事本来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但事实上那只不过是
第一部分最后的内容。穆瓦诺的幻想在那个时候还远没有到尽头。在后面两章中,他重
新回过头来,回忆在华盛顿广场见到苏塞特的前前后后的事情。他一点一点的叙述细节
,于是,在第一章中的很多令人费解的情节,在后面的两章中得到了解释。
男人的那句话回味起少女时代的往事,这里则由华盛顿广场上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会意一
笑引出了后面的这一个爱情故事。

    作者说,虽然他们曾经在华盛顿广场上会意的一笑,但他们不是一见钟情,那不是
古典派的闪电式爱情。这是对的,这个爱情只有开头,没有结尾,甚至穆瓦诺和苏塞特
也不是他们的真实名字,他们在想象中将自己在华盛顿广场上对视的那个人叫做那个名
字,他们喜欢对方那样称呼自己。

    他们的爱情正如作者所写的,没有落入俗套。因为他们的爱情本来就不是现实中的
发生的事情,只是某个人头脑中的幻觉。我倾向于认为,所谓的爱情只是退伍士兵穆瓦
诺在街上流浪的时候对心中的理想的爱情的幻化。也许那天在华盛顿广场上,他确实见
到了美丽的女子,那个女子也确实和他会意的一笑。这个笑容就这样留在了他的脑子里
,于是,在无聊的时候,他便幻化自己和她的戏剧性的重逢和那以后戏剧性的感情的发
展。

    雷蒙·费德曼恰如其分的描写了这个幻化的爱情的妙处。他们在某天某个地方重逢
,一抬起头便认出了对方,但苏塞特还是对他若即若离,在接下来的那一个月时间,她
始终不答应和他同居,然后在某一天,她突然同意了,她甚至带他回了老家,但探亲回
来,在火车上,他们便闹翻了。这个故事本来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但事实上那只不过是
第一部分最后的内容。穆瓦诺的幻想在那个时候还远没有到尽头。在后面两章中,他重
新回过头来,回忆在华盛顿广场见到苏塞特的前前后后的事情。他一点一点的叙述细节
,于是,在第一章中的很多令人费解的情节,在后面的两章中得到了解释。

    我坚持认为这个爱情故事只是穆瓦诺的想象,但是,若单把那个故事拿出来,它其
实没有那么多的破绽。费德曼用精确的细节描写出了恋爱种的男女的敏感的心绪的变化
,那些情绪,你在任何一本高明的传统爱情小说中都能找到,它逼真的表现出爱情本身
的悲欢离合。

    但是,费德曼的叙事是混乱的。它让你摸不着头脑。他把整个故事都打乱了。我说
了,爱情本身是穆瓦诺的想象,但在这里,想象和现实没有根本性的区别。甚至,这还
不是最可怕的——在这里,对未来的憧憬、对现状的描写和对过去的追忆完全混到一起
了。这看起来就像把三只不同颜色的彩色玻璃瓶打成碎片,然后还要将碎片完全混合到
一起。是的,这本书就是这样。但你得承认,那堆五彩的玻璃碎片散发出另一种美感,
更重要的是,如果你愿意,你还是可以将碎片按照颜色再分拣出来,如果你真的喜欢那
种纯色的感觉。

    我突然觉得我前面的表述象是给人描绘一部结构复杂、混乱的电影,象《低俗小说
》之类的,这部小说里的镜头切换绝对不少于任何一个擅长拐弯抹角的电影大师的作品
,但对我来说,这样的小说比这样的电影还是来的面善。雷蒙·费德曼的这本书虽然也
是实验性质的,但小说这种题材本身赋予了作者革新预言的权利。在这里,一句话并不
真真的只有一句话,你可以使用很多种理解,这拓宽了读者的想象空间。同时,在我们
看来,推敲其中的极带哲理的象征性的语句更是一种乐趣。

 

E.M.福斯特《莫瑞斯》 04月 1, 2005

Filed under: Ancienne Critique — evilbloom @ 6:55 pm

    因为此前我没有看过福斯特的其他小说,所以我对于这本书的评价很有可能有失
偏颇。我很遗憾的发现,这本书让我失望了。促使我看这本书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我
最近一直在看这类倾向的社会学著作,并且以前一本描写女同性恋的小说《孤寂深渊
》曾赢得了我的好感,再说作家中有此类的倾向的也不少见,因此我认为不会有困难
去接受一本描写男同性恋的书;二是曾经有一位文友在小说的中文版刚出来的时候看
了它,并撰文表达其惊喜,那个时候我正关注电影《velvet goldenmine》,所以印象
特别深。但在学校图书馆里见到这本书后,我还是犹豫了好几个月才决定看,因为我
对译者文洁若的文笔一直不太信任。

    在上个世纪上半页英国的几个顶尖作家中,E.M.福斯特肯定是最被我忽略的。我
一直更加欣赏更具有探索性的现代派,对福斯特这类相对“保守”的总比较抗拒。但
即使是福斯特,也写出了《莫瑞斯》这样题材极具有争议性的小说,如果这本书当年就
发表了,肯定会引起比D.H.劳伦斯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更大的争议。促使他写下
这样的小说的原因是,福斯特本人也有同性恋倾向,它的阴影在他的心头徘徊,他只
有将它表达出来。这种表达不是宣泄,而更多的是对社会价值和爱情之间冲突的探讨
,因此,它实际上是一本很含蓄、很干净的小说,猎奇者完全不必将它列入目标。

    先来介绍一下小说的内容和结构吧。莫瑞斯和克莱夫是剑桥大学的校友,在他们
之间产生了爱情,这段感情维持了3年,而后克莱夫突然发现他自己能过正常人的生
活,因此他终止了这段爱情,与安妮结了婚。莫瑞斯承受不了这个打击,一度寻求心
理医生的治疗,但是他还是没法摆脱那种倾向。后来,莫瑞斯和克莱夫庄园的猎场看
守人阿列克相恋,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两个人开始一起生活。应该说是一个相当简单
的故事。小说本身的结构也很简单。一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莫瑞斯的少年时代,
他的预备学校的老师对他的性启蒙教育和他在公学中的生活以及在剑桥初识克莱夫。
这是莫瑞斯的启蒙阶段,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差不多浑浑噩噩的迟钝的英俊年轻人。第
二部分是莫瑞斯和克莱夫的相恋和分手,其中某些场景和细节相当的优美。第三部分
则是莫瑞斯失恋后的自责和自我治疗,这是一个屡屡失败的过程。最后一部分是关于
莫瑞斯和阿列克的,他们最终不顾等级差异在一起了。福斯特划分这几部分的方法让
我比较郁闷,他把克莱夫向莫瑞斯第一次表白划到了第一部分,把克莱夫向莫瑞斯提
出分手划到了第二部分,把阿列克和莫瑞斯的第一次做爱划到了第三部分,幸好没有
第五部分,呵呵,他似乎想得到类似章回体小说“且听下回分解”的效果,不过这让
我觉得很别扭。

    在三个主要人物中,克莱夫是个纯粹知识分子型的人物,博学多才,对自己了解
透彻,少年时一直为自己的取向而不安,对莫瑞斯一见钟情,并扮演了莫瑞斯的引路
人的角色,后来生病时发现自己被护士等女性形象吸引,从此回归正常人的生活。莫
瑞斯则与之差别很大,他几乎是个粗野迟钝的人,但是一经爱上,便无法再回头。阿
列克在各个方面都比较像莫瑞斯,但是比他更粗野更直接,更不顾一切。他们两个人
之间的吸引显然更容易理解。虽然福斯特对三人的青少年时期都有一些描写,但还是
让我觉得这三个人都有点轻飘飘,留不下很深刻的印象。这是我对这本小说不太满意
的很主要的一个原因。

    福斯特的小说一向以技巧著称,在这本里面也能看到不少精细的设计,比如阿列
克这个人物。福斯特没有让他在后半部分凭空而降,在莫瑞斯第一次去克莱夫的庄园
的时候他已经出现了,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后来还有几次出场,但也比较隐蔽。因
此,他的小说是值得细细去品味的。另外,恋爱过程中的几个场景也相当温馨,像莫
瑞斯和克莱夫互相抚摸头发,克莱夫将脑袋靠在莫瑞斯的腿上之类,仔细看的话能够
找出不少。莫瑞斯逃课骑摩托车带克莱夫出玩那一段则肯定是其中的最浪漫的情节,
相信大部分人都能感受到,这个情节在学生情人中应该不算少见。

    这部小说的结局也是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地方。福斯特出人意料的给了它一个喜
剧性的结局,这表明福斯特本人对同性恋的赞同。但作为小说来说,喜剧性的结局在
很大程度上是个败笔,虽然它满足了善良人们的愿望。这并不是说优秀小说必须要有
悲剧的力量,而是说,对于这部小说而言,结局的喜剧让前一段感情的曲折经历成了
摆设,福斯特本可以用不着费上那些周折而直奔主题,现在这样的安排带着不太情愿
的不干不脆,很可能作者本人也是如此的优柔寡断。另外,这样的不痛不痒的结局一
定也让习惯以批判性判定小说的人很不满意。因此,这本小说虽然题材大胆,观念现
代,描写优美,但是离伟大和经典还是有不小的距离。

    萧乾夫人文洁若的翻译也让我不太满意,这个译本里基本上不太指望能看到福斯
特本人的文采,只能说,她也许已经将小说的意思的忠实的翻译出来了。注解做的也
不太专业,例如“美第奇的维纳斯”是美术史上相当著名的女像,在米洛的阿弗罗蒂
德被发掘出来之前,一直被认为是最美的维纳斯雕塑。注解却解释了“美第奇”家族
而不是“美第奇的维纳斯”这样一整个术语。

 

马哈福兹《命运的嘲弄·拉杜比丝·底比斯之战》 03月 26, 2005

Filed under: Ancienne Critique — evilbloom @ 2:52 pm

   这是198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埃及作家马哈福兹早年的三部历史小说。这三部
小说篇幅都很短,每部150页,均穿插着不可思议的爱情故事。我故意突出它们的爱情元
素的原因是,这个元素的过分运用使得历史小说不幸变成了维多利亚·荷丽式的历史言情
小说,大大削弱了其他的魅力。当然,作家本身并不是凭着这三部作品获得诺贝尔奖的,
他更出色的作品是后来的开罗三部曲,现实主义作品。

    《命运的嘲弄》取自法老胡夫时期,这里这个可怜的法老虽然建成了大金字塔,但是
没能把王位传给哈夫拉,而是传给了一个自婴儿时期就被预言将继承王位、因而被他追杀
的祭司的儿子,命运嘲弄了法老胡夫,因此我们也见不到著名的狮身人面像了。这虽然是
一个宿命的题材,但却不是宿命的主题。王位没有传给王子而是给了一个普通人,这其中
的象征意义是可想而知的。但是马哈福兹只是把这个当成了框架,往里面塞进了一段爱情
——主人公达达夫和法老女儿田园诗般的爱情,这段爱情虽然美妙,但却是致命的,它将
整个故事的节奏拉了下来,使得命运的造化成了普通老百姓的意淫,除了留给我们一个朗
朗上口的故事以外什么都没留下,包括它苦心经营的那一点在秩序之外的惊喜:法老胡夫
的英明神武、达达夫养父母和继兄们以及整个家庭的默默温情、达达夫在从军为法老效劳
过程的一帆风顺,这个“倒霉”的故事竟然没有一点故事的张力,有的只是滥情。

    《拉比杜丝》则发生在第六王朝,如果我没记错,历史上的埃及这段时间内的确是宰
相祭司各自拥权自重,而倒霉的法老则除了王冠一无所有。于是,在这里,这个爱上高级
妓女拉比杜丝的年轻英俊而又任性非常的法老在民众围攻王宫的时候被一箭射死了,接着
他的情人也服毒自尽了。这两个情人虽然爱的轰轰烈烈,可怎么也引不起我的同情。和意
大利作家乔万尼奥里的《斯巴达克思》中将斯巴达克起义的失败归于迷恋斯巴达克的希腊
名妓的嫉妒心发作一样,这里法老和拉比杜丝的失败被归于拉比杜丝的前任情人、法老的
禁军司令塔胡出于嫉妒向祭司们的告密,这个告密使得集结军队对付祭司的希望成了泡影
,并进一步激怒了被祭司鼓动的民众。虽然说科学上存在“蝴蝶效应”,但是事情的发生
显然还是有其根源的,那就是法老本人的任性和懦弱。这是我见过的最懦弱的恋爱中的男
人、也是最懦弱的法老。法老的个性让这个本来可以很动人的故事变得可笑,甚至可憎。
若是马哈福兹想用这个花天酒地的无能法老来警示当代人,那么编造那么一个生离死别就
显得很多余了。

    《底比斯之战》是我认为三篇中最好的,但是马哈福兹还是给里面塞了一段爱情——
喜克索斯法老的女儿和驱逐希克索斯人的年轻法老的爱情。若单从爱情角度来讲,这个罗
密欧朱丽叶似的爱情比前面的两个还要恶俗得多。这给我一种印象,埃及人是不是都这样
自作多情?如果去除这一支线,则这个上埃及人驱逐喜克索斯侵略者、收复上下埃及的故
事将会更加紧凑和鼓舞人心,特别是这个故事发表在1944年。但是,马哈福兹真是太多情
了。若是我要读第二遍,我一定要越过那些爱情场景,直接读赛肯内拉法老和卡姆斯法老
的阵亡,读艾斯菲尼斯和希克索斯统治者的交易,读埃及军队在努比亚的训练,读尼罗河
上的大战,这是些令人热血沸腾的场景。

    历史小说大多以史喻今,而且大多都有虚构的爱情场面,但是没有一本历史小说里的
爱情描写象这三本一样压倒一切,让我看不下去。马哈福兹写这些小说时,刚过三十岁,
也许是他太年轻了,也许是他本人太多愁善感了。适当删除其中的爱情场面会使得这些小
说在结构上紧凑,在艺术上完美。但是这关我什么事呢?毕竟他才是写书的,毕竟这几本
写的象通俗小说一样不难看。

    最后说一说版本和翻译。这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的《马哈福兹文集》中的一本。三篇小
说的译者都不一样,但是三篇的翻译的毛病倒差不多。主要问题是译名完全不合常规:胡
夫成了胡福,伊西斯成了伊齐兹,奥西里斯或者俄赛里斯成了奥祖雷斯,这些也许只是相
同读音采用不同的字翻译而已,但这至少显示了译者对埃及文化的无知,何况胡夫的名字
小学课本里就有,怎么能忘了呢?另,更ft的是,这些专有名词里唯一正确的是,恶神塞
特。我现在看外国小说比较注重翻译,并不要求每一个译者都对自己的翻译的那本书以及
它的文化背景滚瓜烂熟,但是至少不要出这样的常识性错误。至于其他的,没看过原文,
也不知道到底翻译的是否忠实,但愿它是忠实的。

 

伊夫林·沃《亲者》 03月 24, 2005

Filed under: Ancienne Critique — evilbloom @ 9:16 pm

    沃的这篇小说其实当成恐怖小说来阅读也不太过分。这确实是一部很恐怖的小说
。首先是地点,男主人公丹尼斯在“幸福猎场”工作,这是一个宠物公墓,女主人公
艾梅在“丛林低语”工作,这个名字看起来挺浪漫的,但也是公墓的名字,而且是非
常高档的公墓,是一个整容师。故事的大部分场景也发生在公墓里,丹尼斯和艾梅在
“从林低语”里认识,当时丹尼斯的同伴弗兰西斯爵士上吊自杀了,他们一直在“丛
林低语”里约会,但当他们不小心在“幸福猎场”见面时,他们的关系就破裂了,艾
梅转向了高级整容师乔伊博伊先生,但是丹尼斯使得艾梅在婚前精神崩溃自尽,葬进
了公墓,但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宠物,“幸福猎场”每年给未婚夫乔伊博伊先生寄一
张明信片:您那可爱的艾梅今晚正摇着尾巴,在天上怀念你。

    选择公墓作为小说的主要场景,来表现爱情、友情等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境
遇,这让我很意外。但沃显然是成功的。在沃的手里,这是一个很容易展开的题材。
首先是公墓的运作。“丛林低语”是人的公墓,但又不是每个人死后都能进去安葬,
并且不同身份地位的人必须安葬在不同的区域。他们为那些区域起了“诗人角”之类
相当崇高的名字,并且古代建筑的仿制品装饰它们。他们为死者安排最好的整容师,
修复每一具支离破碎的躯体,让他们带上不可思议的笑脸。所以这些都是试图使人死
后的灵魂高尚一些,但是,公墓工作人员对待尸体的漫不经心和墓地经营者对死者的
数目的追求让那一切都成为美妙的谎言,其实利润还是一切的主导,为死者整形也只
是一种“艺术”,而不是出于对死者的同情。

    回到人与人的关系上,反讽的意味就更加强烈了。丹尼斯在英国原来是“英国诗
歌的希望”,流落到美国后,在好莱坞干了一段时间后只能在宠物公墓里找到一份工
作了。但即使是这样,他还是有办法运用自己“欧洲人的圆滑和世故”(疯狂抄袭前
辈著名诗人的情诗送给艾梅)勾引到了天真的美国姑娘艾梅。但艾梅不幸发现了他的
真面目,要和他断绝关系,于是他利用艾梅天性的软弱逼得她自尽。她死后,丹尼斯
又利用乔伊博伊的软弱将艾梅作为动物火化,并骗取了他一大笔钱。这肯定是我所能
想到的最无耻的人了,但是他的同胞们也好不了多少,这些所谓的“在海外的英国人
”天天谋划着筹钱将某某送回国内,其实并不是某某真的混不下去了,而是因为他们
从事了某些不太适合英国绅士身份的工作,给英国人丢了脸。所以他们能够在同胞的
葬礼上对死去的同胞极尽诋毁,也能够津津有味的谈论他们给旗下的女演员所作的非
人的改造,像扮西班牙人的时候削掉半个鼻子扮爱尔兰人的时候拔掉所有牙齿。因此
,人和物品一样,在这里只是赚钱工具,不需要为之投入感情。

    因此,与丹尼斯等人相比,艾梅就显得实在太天真了。这个姑娘能够因为某次意
外帮死人整容使得死者看着好看起来而从此放弃为活人整容,会被丹尼斯的一堆抄袭
的诗歌感动的一塌糊涂而作了他的女朋友,会在遇到问题时候真诚的给报纸上的“名
人导师”栏目写信求救,最后在所谓的导师的建议下自杀了。她对一切都抱着浪漫的
幻想,没有是非标准和判断能力。如果说亨利·詹姆斯笔下的质朴的年轻美国人至少
还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只是不如欧洲人圆滑世故,那么这位艾梅就真的是无知了。
所以,尽管她的命运如此悲惨,却不能引起我的同情,而只能让我感慨沃干吗非要把
小说弄得这么阴森森。

    因两个主角的关系,这本小说不可避免的令人想起亨利·詹姆斯和他的国际题材
。这不能算作美国版的詹姆斯小说,因为男女主角的角色定位还是一样的,依然是欧
洲人世故美国人天真,但是地点搬到了美国,也不再体现美国人对欧式优雅生活的向
往、刻画美妙的欧式生活画面,而是将矛头对准了整个社会,控诉现代人的冷漠和自
私。艾梅和丹尼斯也不再是典型的当代人,而是经过抽象的两个符号。沃演奏起这两
个符号来得心应手,我在看小说的时候却感到毛骨悚然。

    对作者伊夫林·沃我们并不太熟悉,但他实在是英国二十世纪上半叶最出色的讽
刺小说家,可惜30年代的时候皈依了天主教,所以后来看他都觉得他怪怪的。毛姆的
《刀锋》里曾有几句话讽刺他和当时另一个作家克里斯托夫·衣修伍德,谁要是有兴
趣可以在注解里找到。

 

安东尼·伯吉斯《莫扎特与狼帮》 03月 21, 2005

Filed under: Ancienne Critique — evilbloom @ 8:00 pm

    我深信自己写不出比译者蒲隆的《〈莫扎特与狼帮〉解读》更加透彻深刻的文字,
所以,这篇最多只能是蒲隆的文章的缩写。

   这是音乐爱好者伯吉斯在莫扎特逝世200周年写成的纪念性文字。全书围绕莫扎特逝
世200周年纪念活动而展开,将天国的纪念活动以及参加者的评论巧妙的结合在一起,为
此,他不惜动用了非连续话剧、歌剧、电影剧本、对话录、沉思录、新小说等等文本形
式,这为该小说的欣赏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是,幸运的是,伯格斯笔下的这些文本之
间有很强的逻辑关系,并不是随意安排的,所以,只要顺着作者的思路看下去,还是能
很好的融入作者构建的关于艺术和人生的思考中。

   有必要解释一下狼帮的含义,这个词在书名上是 wolf gang,恰好是莫扎特的名字
wolfgang。将wolfgang mozart改成mozart & the wolf gang,作者的这个文字游戏玩的
不是无缘无故的——他将古典音乐家、浪漫主义者、文字工作者、现代音乐家这4组在莫
扎特身后讨论莫扎特的人生、艺术以及借机宣传自己的主张的人比喻为“一群偶有纷争
,却协作互助的野狼”。这看来有点不恭不敬,因为里面有我喜爱的贝多芬、伯辽兹和
亨利·詹姆斯。不过,由于狼帮中的每个成员的观点均与莫扎特本人的生活和艺术有一
定的联系,或相同,或对立,所以综合狼帮的观点,即是莫扎特本人的艺术和人生的写
照。

   狼帮一(古典音乐家)争论完毕的时候,开始上演以莫扎特中期生活为内容的歌剧,
由此引出狼帮二(无所顾忌的浪漫主义者)对人生的讨论和狼帮三(现代音乐家)对莫
扎特作品中的调性和无调性的争论,接着由以临死的莫扎特为主题的歌剧引出狼帮
四(文字工作者)对艺术到底是服务于上帝还是服务于自己的争论。这还不是最后的活
动,因为浪漫主义者中的司汤达宣称以莫扎特的g小调作品第550号为框架写了一部小说
,所以下面大家就应该见识它了。即使写的这样纷繁芜杂了,伯吉斯还是觉得不够尽兴
,于是接下来,他化为两个人——玩世不恭的安东尼和严肃的评论家伯吉斯,以对话录
的形式再对主题做一次比较明确的揭示。因为涉及到莫扎特的生活和创作,于是下面便
以二十三幕电影剧本的形式给出莫扎特生活的一些典型片断。最后,以伯吉斯的内心独
白再对主题做最后的深化。这个思路并不算太复杂,但由于伯吉斯采用的有些文本形式
比如那个以g小调作品第550号为形式写成的新小说本身的晦涩,再加上文本变化实在太
多,读起来确实不容易。这可能是我目前见过的最不容易阅读的小说之一,它的形式虽
然精妙绝伦,但确实极端了一些。

  小说着重讨论艺术和人生的关系。这是任何一个艺术工作者都会遇到的问题,包括伯
吉斯本人,而这种犹豫和挣扎在莫扎特身上表现的更加突出。他自幼展现的极高天赋、
他天性里的狂放不羁与现实中的奴仆的地位产生了巨大的矛盾。但是,他不是海顿般的
商人,能够紧扣市场需求,也不像贝多芬般偏执狂妄,用自己的意志让别人都屈从于他
。他只能在两者间徘徊,并且试图兼顾两者。在我们现在看来作品中的他是成功的,但
是生活中的他失败了。这不能不让我们感慨。

 

Pourquoi? 03月 21, 2005

Filed under: Ancienne Critique — evilbloom @ 7:46 pm

bbs挂了,本想把以前在bbs上写的书评都转到这边(大约有100篇左右)。不过回过头来看看,当年写的那些东西真是惨不忍睹,俺觉得俺实在是拿不出来。不过将它们扔在电脑里也是发霉,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想还是将它们修订一番扔到这边吧,这样比较对得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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