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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改编之新版《水浒》 02月 9, 2011

过年回家无聊看电视,才看了十集新版《水浒》,就不幸被天雷劈了。

偶说的是第70集108将排座次。俺不反对排座次至少避免吃饭打架,俺也不意外大牛们私自刻块大石碣偷偷摸摸埋到地下再神神道道挖出来一脸严肃地通告全天下毕竟上过中学历史课的都知道先驱陈胜吴广的卓越的预言才华,但是,能不能不要那么聪明去安排让李逵去闯核心三人组的酒后庆功内阁会议害得李逵“被”成为护秘四人帮?更妙的是,牛鼻子和酸秀才完全解密后,李逵居然一点都没有魔术表演观众的敬业态度,也不需要人家多给几颗糖,哼哧两下就过去了,并且,再无下文。

为什么会觉得这个改动很雷?因为无论怎么改编,李逵都不会变得守口如瓶,下山从来都答应得满口当当绝不闯祸,转身就很无辜地把所有该犯不该犯的都犯一遍,除非燕青使相扑或者戴宗动用特殊版神行术或者宋江骂黑厮。这样一个人,得知那么一个惊天内幕后居然失声了,俺立马嗅到了不对。

鉴于俺上一次碰《水浒》还是十三年前,看的是上册繁体横排版,下册繁体竖排版的图书馆古董,俺实在没底气当场嚷嚷原书中根本就没有维基解密。当面对这么一个不合逻辑有悖常理的细节,俺如何能善罢甘休呢。俺找来了1200多页的电子版,关了电视就开始啃Kindle。4天之后,终于大功告成,啃完这100章整了。俺终于可以肯定地说,神马原书中根本就没有解密情节,并且正相反,这原书绝对在宣传封建迷信。不仅第一回就开始渲染天罡地煞重返人间,中间还无情否定宋江的军事才华代之以九天玄女的软饭钱,夸大仙道妖道们的超自然能力及张顺同志成仙得道的容易,唯一遗憾的是最后居然还没等到钟馗捉小鬼这群天罡地煞就自己被切芹菜了。

俺从来不反对改编,因为改编是一种再创造,花力气了自然值得尊敬。但不幸的是,改得更好的几率实在远落后于改得更差。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一改编剧本就不讲逻辑,不过他们自己逻辑不行可从来怪不得大众啊。就拿《水浒》来说,就情节的集中程度和线索的连贯程度来说,这是四大名著中最好改编的一部了,基本上把人体解剖部分去掉了基本成功了。事实上,也没谁恶心到去给大众上生理解剖课。但是,喜欢上心理咨询课的倒有不少。俺看了2个版本都有这一倾向。98刘欢《好汉歌》版为潘金莲平了反,俺正年幼,刚看完《简·爱》和《安娜·卡列宁娜》,于我心有戚戚焉,所以也写过一篇平反日记。但我做的也只有那么多了,剩余时间都拿去花痴小李广了,甚至没留意为啥父辈们都觉得卢俊义有天大的冤屈。不过这一版本即便只有潘金莲这么一个可圈可点之处,也可以算成功了,毕竟当年它所引发的的确是全民大讨论。

而现在这一版呢,不巧现在网络太发达,俺上网先看到的都是雷照,雷着雷着雷点就高了,待到我看电视时,只剩下契丹人戴宗横看竖看始终不顺眼了。我弟弟说,这版比前一版详尽,至少让好汉们都露脸,而上一版只挑着重点演。这我就不多作评论了,毕竟我只看了70集附近10集。但围绕着排座次,这个版本的去神话化会带来天大的漏洞。原作里,不管哪位好汉有多么不愿意上山多么敌对,一旦被宋江看上了就肯定会上山,因为有一条不容辩驳的理由:此人合天罡(地煞)之数。这样,原书可以拿宿命也解释一切不合理之处,包括最后攻打方腊时108将被方腊手下切到只剩36人甚至还有好汉居然在战场上被人群踩踏而亡,我们再无可奈何也得接受,天命由不得。因而,若要去神话化,把天命改成人为布置,需要回答的问题就是无数个为什么。

前面说过,知道“大楚兴”的故事的人都对假借天意不陌生,这是中国历史上起事的万用灵丹。虽说咱现在提倡唯物主义,这么赤裸裸的把这条原则揭露出来也太不够意思。况且人家写历史的都是后知后觉,已发生的故事大家能奈何之?《水浒》不一样,作为一本基本已经定型且极有民众基础的小说,任何改编都是挑战。没有天意做幌子,何以解释为啥非要108这个数字?为啥是这108而不是那108?为啥这次李逵突然守秘密了?但电视剧只抛出唯物主义论,其它的啥也没顾及。常言道,一个谎言得用十个谎言来补充,充分说明编故事是需要技术的,编剧(在国内,也得把导演算上)一定得够敬业才能把故事给编圆了。

不过说实在的,我对原书中的天数也很纠结,这可能不是原书的错,因为我的参照物是历史。《水浒》中的年号大致是大宋宣和四年到宣和六年,这一百零八将在梁山竖了“替天行道”的大旗。不论这个“天”指的是什么,不可回避的历史是,七年宣和年号结束后,紧接着的靖康年间,卞京就被金人一锅端了,皇帝太上皇领着一群龙子龙孙光荣去“北狩”了。道君皇帝不多留108年3年让他们像灭辽一样横扫金军,反而提前让他们和方腊火并,害得自己只好去“被狩”,是否也是天命?不幸的是,我没在小说中发现有哪个字和金人相关,所以也不知道被达官贵族们提前截下来的几个技术人员如萧让是否撑到了靖康年间。要是真有人同时是梁山和“北狩”的见证者,这该多有意思啊!不过都说了《水浒》不是历史,俺实在不应该去钻这个牛角尖。

之前还有个例子是陈凯歌的《赵氏孤儿》。网上评论说这片子只有前面1/2 能看,然而我觉得,能看的其实只有第2个1/4,因为这段是大屠杀,画面好看了就成,不需要别的逻辑。后一半恶评如潮我也就不多说了,其实最前面的1/4戏也是垃圾,因为这段戏本该明确告诉大家为啥赵氏是忠良,屠岸贾是奸臣,但我看完之后却深深感到老屠岸复仇有理。不用说,被人灌了这么一个逻辑,后面的戏我怎么看得下去?另外,对于葛优同志的角色,这个孤儿救的代价太大,这个复仇安排得太浮云,这个人物真悲剧,明明都已经写进历史了还要被人拖出来让丐帮美容一下再分筋错骨地塞回去。若按照传统的处理方法,门客为主公作了这一切,又有谁敢断定这绝无可能?所以凯哥的改编真蛋疼,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电视/电影越来越不好看了,不一定都是因为我们的审美水平在提高,也可能的确是作品一蟹不如一蟹。只能说,亩产超万斤的年代又要来了。

 

福克纳要被搬上银幕了? 01月 4, 2011

Filed under: Nouvelle Critique — evilbloom @ 7: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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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见这里:
http://news.mtime.com/2011/01/04/1448263.html

以下是引用:
Quote:

时光网讯 正在耶鲁大学进修的詹姆斯·弗兰科近日又有新动向,据报道他又购入了两部著名小说的版权,有望继续自己担任编剧和导演,看来弗兰科在全能型才子的道路上是一去不回了。

这回弗兰科要改编的两部著作分别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的名作《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以及《老无所依》原著作者科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的作品《血色子午线》(Blood Meridian),在原著基础上,他将自己亲自撰写剧本并担任导演。

1949年出版的作品《我弥留之际》曾获诺贝尔文学奖,是福克纳继《喧哗与骚动》之后的又一部意识流小说杰作,小说不仅描写了农妇艾迪的弥留之际,也描写了整个南方的弥留。《血色子午线》于1985年出版,在2009曾被《纽约时报书评》评选为“过去25年出版的美国最佳小说”第三名,也被誉为 20世纪最出色的一百部英文小说之一。

眼下炙手可热的弗兰科近年日益向全才型电影人迈进,在当演员游刃有余的同时,也自己当起了导演和编剧,眼下他已经陆续买下几本传记和小说,新片都在筹备之中,但对于还要上学的他来说,显然日程十分紧张。

居然是《我弥留之际》!!! 说真的,这部书的挑战性太大了:
题材:老农妇弥留,一家子千里迢迢将其运回老家安葬,途中一家老小各自心怀鬼胎(要在国内肯定觉得丧气无比…);
手法:意识流,而且是几个人的意识流相互交错;
英雄:无
无赖:有,基本都是无赖

这样一部小说,简直很难想象能拍成电影,即便拍成了,也应该不会保留意识流了,绝对比诺兰的《Momento》还要让人眩晕,不过帅哥弗兰科偶也很喜欢,所以不管怎么说,严重期待中…

其实福克纳的小说中,《八月之光》、《野棕榈》和《圣殿》的画面感都比这部要好一些,但是效果最好的还是直接看书,意识流阿意识流!!

 

凯文·巴扎纳《不可思议的惊奇——格伦·古尔德的生平与艺术》 08月 30, 2009

Filed under: Nouvelle Critique — evilbloom @ 12:14 pm
作者:凯文·巴扎纳/Kevin Bazzana
书名:不可思议的惊奇——格伦·古尔德的生平与艺术/Wondrous Strange: The Life and Art of Glenn Gould
译者:刘家蓁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世纪人文系列丛书/开放人文,2009.01
评分:原著8/10,译文4/10

       要评论这本书而不跑题是完全不可能的,任何一个格伦·古尔德的听众甚至绝大部分古典乐迷都不会不知道格伦逝世于1982年,然而,这本书的第一部分《终曲(以序曲格式)》的第一句话,居然大大咧咧的写着:“他走了,是的,就在1984年10月4日、他五十岁生日过后不久,历史上很少有古典音乐演奏家在死后这么久仍然维持这么高的知名度。”偶把这个日期强调了一下,如果译者有能让格伦再活两年的能耐,俺们自然非常高兴,但他不能,所以我只能选择指出这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完全可以凭这句译文就把这本书扔进废纸篓,但为了偶所花的将近40元,偶还是强忍着看下去,并且…看完了。有着著名的“1984”做铺垫,自然能够理解后文在人名、曲名、地名方面的不可计量的错误。例如,倒霉的Northrop Frye先生一会儿是诺思·罗普弗赖伊,一会儿又是诺思罗普·弗赖伊,Emil Gilels先生则干脆从头到尾都是贾尔斯·埃米尔(这种姓和名颠倒的情况挺多,也搞不清楚哪些人在他译笔下会姓名颠倒),还把Ginette Neveu翻译成内维尤·妮芙,从发音上来看是Neveu的两个不同译名的整合。然后还有“披头士”,一会儿指的是The Beatles,一会儿又是指Beat Generation或者Dharma Bums这一群人,看得人非常纠结。我曾猜测译者可能是台湾人,因为里面即便没有印刷错误,译名顺序正常且结构合理,大部分的译名都不符合大陆的约定用语,如果不是译者在闭门生造车,那就是平时语言习惯太有差异了。但很奇怪的是,这书里的译者注都还不赖,经常有些自己的见解,我实在没法将粗制乱造的译文和颇有观点的译者注联系起来,莫非,这是编辑的功劳?

       如果我们真的能把译文质量完全抛开,原书是本相当不错的传记。在让格伦·古尔德这个怪人的形象立体起来方面,凯文·巴扎纳的确费了很大的心血。我也很欣赏作者在作传时候的心态:破除盲目崇拜,也不闭门造车。这样,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个相对有血有肉、生动形象的格伦·古尔德,并且处处让格伦自己说话。我只是不太理解,为什么作者要把格伦·古尔德的个性和私生活(即第五部《音乐家肖像》)放在第四部《1964-1975》和第六部《1975-1982》之间而不是放在末尾作为总结。

      最后,再跑一次题,揭发一下恶劣的装帧质量,如果有可能,还是不要买国内出版的完全不用棉线而只用胶水固定的书脊,一旦把书摊开倒扣在桌上,风险就来了——书脊断了,开始散页,到处飘的都是。俺已经有无数本书遭殃了,人民文学版的《神曲》,还有现在的这本传记,这可是第一次阅读就挂掉的书啊,太凄惨了。

 

刘细良《带着偏见去旅行》 07月 26, 2009

Filed under: Nouvelle Critique — evilbloom @ 3:26 pm

书名:带着偏见去旅行(增订版)/ Travelling with Prejudice
作者:刘细良
出版社:上书局/UP PUBLICATIONS,2007年7月
评分:7/10

       这是我07年去港澳旅游时带回来的4本书之一,也是唯一一本非小说作品。当时就觉得自己带回这本书像自虐,如今这时代,可不能像从前那样优哉游哉到处晃荡了,逮上个文化人,不对它鞭挞一番是说不过去的。俺当年的港澳之旅,尤其是独自一人背包丈量澳门的那一天,可谓过瘾,然回头看到这样的文字,不悦有之,赞叹有之,不屑亦有之。今而刚结束2周的旅游,重读此书,诸多印象一一放大,不吐不快。

       当年买书纯粹看在书名的份上,刘细良先生究竟为何人,尽管书内有简要介绍,但至今不敢妄言。作为探讨文化与旅游关系的小品,书内的布局是合理的。尽管文章多是报刊专栏之类的,却没有跑偏,甚至某些文章还相当有知识和趣味,这也算相当难得。当然,和大多数的专栏小品一样,最大的毛病是文章总是无疾而终,宏大而深刻的开场却草草收尾, 不能不说遗憾。虽则作者本人在此增订版的《序》说这些文章仅是“点到即止”,不涉及“更深入的文化研究”,俺仍得感叹浪费了文笔。

       现今旅游并非太奢侈,只要时间允许,兴趣所致,至少国内游是没啥问题的。所谓的批量定制化旅游工业,旅游政治,旅游经济等,国内游也很显著。至于出境游,俺们内地人肯定享受不了所谓的Grand Tour了,能有个某国N日游回来都得炫耀半天,着实和曾经身为大英帝国子民、切实享受过Anglobalization的好处的英式港籍绅士不是一个级别的。然而,这位绅士偏又迷恋传统中国文化,不是为如今的国内景点无文化氛围而摇头就是为能在日本发现唐风,在韩国能体味明俗而雀跃,正如当年的周作人、丰子恺。在对待中国文化上,能把鄙视、失落、哀怨、艳羡、自傲等诸多情感结合的这么好的恐怕还真只有香港文人了。士大夫情调和Anglobalization优势融合还是很有趣的。

        但我还是对他提到的某些概念很有共鸣。譬如说,各地以文化旅游名义复活、仿制甚至新建了大量的文化景点。这些新建的fake和以前的原创作品混杂在一起,回头估计也就当地土著分得清楚了,如果不幸跟了旅游团,三下两下就把所有景点游玩完了,回头可能连张到此一游的照片都未必拍得准地方。但这就是所谓的旅游工业化,个人的旅游成本大幅度降低,看着优惠,实则皮毛都没碰到就把钱花出去了。从这方面讲,我也的确羡慕当年士大夫在道上晃荡的游哉劲儿。不过这种情绪毕竟很小众,自个儿偷着乐就好了。曾几何时,驴友开始风靡,但后来论坛却到处遍布装备炫耀贴了。而每当新开发出一个世外桃源,却总又在很短的时间内被人群占领,丽江,凤凰,平遥,以及附近的那些江南古镇,真正见识了那遍地的酒吧,总觉得时空完全错位了。

       这是些无可奈何的事情,因为我们已经生在这个国家,这个时代了,爱看就看吧。在工业化的推进下,对旅游资源的不当开发并非个别现象,而且人一般对不熟悉的事物抱有更大的宽容。这样,对本国的表现,是哀其不争还是处处自卑就需要考虑一番了。

       感谢刘细良的广泛游历,至少在本国旅游与文化的阴霾气息之外,还提供了东南亚和东北亚其余地区旅游的一些新鲜见闻。这些的确不是N日游的层次所能得到的。对于我等没能力出去悠哉的,神游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而神游本身也是刘所提到的获知古时旅游情景的一种途径,在互联网和数码相机的时代,若有文字能做神游之用,不失为好事。

      推荐文章:
第一章《中国文化与旅游》
- 《中国人的旅游传统》
- 《城市文化重建——17世纪扬州景点政治学》 =〉梅尔清(Tobie Mayer-Fong) 著《清初扬州文化》(Building Culture in Early Qing Yangzhou)
-  《东方幽暗美学》

第二章《城市文学与旅游》
- 《不再老饼的邮轮热》
- 《Sense of the City》
- 《移动的空间》
- 《失忆的城市》
- 《神的城市》

第三章《旅游文化》
- 《印支Grand Tour》
- 《慢慢行》
- 《老翻迪士尼与Authenticity之死》

P.S:这本书里照样有很多的印刷错误和拼写错误,天下的出版商一般潦草

 

春节观影录(二) 02月 14, 2008

Filed under: Nouvelle Critique — evilbloom @ 4:31 pm

1.No Country for Old Men,5+/5

     被镇住了,要知道,我看的上一部Coen兄弟的电影是Intolerable Cruelty,反差太大了。看着影片里Tommy Lee Jones的大幅牢骚,不禁感慨,其实这星球那止不适合老人,更不适合小孩,咱还是回火星吧。
     这部电影根本就没有人留下欣赏配乐的余地,待到片尾曲响起,俺才反应过来,2个小时里俺基本就没听到背景音乐嘛。Javier Bardem的Chigurh也是的,除了一开始的拿手铐勒死小警察,就没见过狰狞表情,越是恐怖的话说得越温柔。可是,还是让人不寒而栗,看来大喊大叫的真的都是心虚的。另外,前面一百多分钟将猫鼠游戏玩得那么透,没想到,一转眼,Moss老大就挂了,还是透过别人的眼睛看到的,真够对比的。然后,凄凉的Tommy Lee Jones正式开始他凄凉的晚年生活了。不存在善有善报,只有部分的因果相报,剩下的全凭上天啥时赏口饭,所以Chigurh同学很喜欢让人猜硬币。
    不解之处,Javier Bardem为啥是男配?
    题外话,最近Oscar相关影片看得真多,最佳影片提名里就差There Will be Blood了,目前来看,要是我是评委,俺毫不犹豫地投No Country for Old Men一票。

2.Juno,5/5

      这情节要是放到中国,Juno就完蛋了。有意思的是,Juno准备去堕胎时遇到的那个同学貌似是亚裔,后面又说中国人生小孩像发放Ipod。这个片子的亮点在于对白,太多口语化表达,太多新新词汇,即便看着英语字幕也只看懂大半,要是光凭听力,鬼知道能听懂多少呢。不过这片子静音其实也能让人看懂,但是趣味就要大大打折扣了。Ellen Page mm大有前途阿,上一部Hard Candy中的表演也是非常棒的。

3.Michael Clayton,5/5

      不由自主地想起Erin Brockovich,不环保的企业真是众矢之的阿。这年头真心英雄很少,即便做了英雄也是有各式各样的苦衷啊。选George Clooney是对的,简直看不到在表演,看起来就像是一直在那个职位似的。另外,剧情并不难懂,可是Clooney的那个职位,真的所有律师事务所都有吗?都是这么运作的?

4.Beowulf,3/5

      传说中这个片子对比原史诗改动很大,可惜我一直没买到译林的版本,无从做进一步的对比。不过故事这么讲,倒是流畅的很。Beowulf虽然是牛皮大王,意志薄弱者,到底还是能一人做事一人当,还算个英雄。不过这个片子的关注点不在剧情,而在表现手法上。不过俺无福消受IMAX版本,不知道到底有多震撼。Beowulf本人的表演还是很接近真人的,连眼睛里也有戏,可其他人就很平面了,尤其是可怜的王后,Anthony Hopkins的前代国王和John Malkovich,简直就是纯粹的二维动画嘛。既然如此,还不如用真人呢,至少不会浪费几个戏骨的表演(不过这片子太血腥啦,到处是各种血淋淋的人体器官,拍成真人会吓坏的)。另外,Angelina Jolie令人绝倒,不是那正面全裸,而是那俩人肉高跟鞋,笑趴了。

5.We Own the Night,3/5

       这个剧情编得可真够莫名其妙的,大大浪费其豪华的演员阵容阿。Joaquin Phoenix的角色算是最有发挥余地了,无论哪个画面都那么精确到位,可是一连贯起来,又经不起推敲。其他人就更惨啦。真不知道编剧是不是在梦游。不过,这片子好歹还奉献了一场年度最佳撞车枪杀戏,纯主观的,镜头一直在晃荡,车外的雨一直猛下,不知道有几个杀手,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会被车撞死还是被子弹毙了,总之那会儿Joaquin彻底绝望啦。从今往后,Matrix式的撞车戏之外,又多了一种选择啦。

6.Hairspray,4/5

       这里面居然有John Travolta,OMG,难怪觉得Tracy的胖老妈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Michelle Pfeiffer和Queen Latifah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Nikki的小胖妹Tracy可爱到爆了,加上思想先进,在影片中那可真是人见人爱阿。黑白配,美丑配,胖瘦配,这片子的主题可真的很和谐,积极向上阿。这样才够清爽嘛。

7.Sweeney Todd The Demon Barber of Fleet Street,3/5

     Helena Bonham Carter的表演,无论开不开唱,都压到了Johnny Depp。纯粹的黑色俺喜欢,但是黑中带灰的玩意儿,不太有意思。Helena 和 Johnny在筹划街上各式各样的人肉馅的唱段最讨人喜欢,开头Helena做馅饼时满桌子爬的小强可就恶心坏了。Depp的剃刀割喉动作让我想起Eastern Promise,本来应该很酷,可是配上Depp的千年狰狞脸却一点都不好玩了,果真是脸谱阿,俺认为Depp同学被严重高估了。其实这片啥都沾一点,但啥都不纯粹。

8.Some Like it Hot,5/5

     俺不再怀疑,Marilyn Monroe真是绝对的大美女,也真的很有喜剧天赋。另外,Monroe在片中的歌曲都是自己唱的吗?歌喉和容貌一样性感呢。男扮女装的那两家伙,唯一的缺点是化妆术不够到位,寒碜了点。

9.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4/5

      美国男版杨丽娟的故事。Brad Pitt在我眼里从来不是帅哥,也只有扮演非正常人时才能看出演技,Jesse James太过阴郁,让人琢磨不定,把他的忠实粉丝Robert Ford折磨惨了,不过他还是仁慈的,主动把自己的后背露给Bob,可惜Bob既成不了Jesse,也不像Jesse,反而成了个Coward。Casey Affleck对Robert Ford在各个时期的心态把握的非常好,娃娃脸和气若游魂的发音放到这里,反倒是这个角色的绝妙佐证,不过听他说英语真是痛苦啊。这片的节奏慢得催人入眠,幸亏表演和画面都还很有特色。

10.出埃及记,3/5

      彭浩翔的片子比较小气,虽然这部取了这么宏大的名字。内容倒是稀奇,可是故事离讲得圆满还差很多。真要有片子里那些杀人手段,姜岩mm也就不用跳楼啦。

 

春节观影录(一) 02月 8, 2008

Filed under: Nouvelle Critique — evilbloom @ 3:15 pm

1. Shoot’Em’Up,5/5

     当一部电影的细节夸张到一定程度后,还去计较其与现实的差距,那可真是呆到可以了。Shoot’em’up就是这样一部电影,难得的每一分钟都在High的电影。佩服编剧和导演的奇思妙想,真是一根胡萝卜和一颗子弹都不浪费,当然,Paul Giamatti的油腔滑调和Monica Bellucci的好身材更不能浪费了。
     几大High点:
     – Paul Giamatti的对白,一出场的那句"Bravo,Bravo,Mr.Hero!"就把俺迷住了.
     – 配乐,重金属迷的最爱,居然出现了Motorhead的Ace of Spade,太激动人心了!!!当然,大部分人注意到可能是Nirvara.
     – Clive Owen和Monica Bellucci的xxoo戏,OMG,很好,很强大.
     遗憾:
     – 太短了,还不到90分钟
     – Monica Belluci还是老了,第1遍感触最深,第2遍觉得还好,没那么惨

2. 3:10 To Yuma,5/5

     俺果然变态,俺一直觉得Dan被Charlie Prince射死后,Ben会杀了Charlie一伙的,果然,导演马上就让Ben展示其"上帝之手"了!没想到,看完电影上网一搜评论,几乎全在骂这一转变莫明奇妙。晕,Ben上火车可不代表人家就此改邪归正阿。
     正反两男一都很精彩,内心活动丰富多彩,Ben最后的倒戈其实不光是为了对Dan的友谊,还有一部分是将自己代入Dan的儿子William,怀着复杂的心情和Dan一起重塑了一个伟大父亲的形象。Christian Bale原本就是深沉的帅哥,Russell Crowe这家伙也真有两把刷子,Ben Foster的Charlie傻得可爱,Logan Leman的William则过头了。
     没看过传统西部片,也没看过原版,没法做对比,不过如果西部片都这般,俺肯定很欢迎。

3.Eastern Promise,5/5

     俺可以算是David Cronenberg迷,可这片第1遍看完直接晕菜了,该死的烂字幕,该死的俄罗斯英语!俺第2遍只好自己绷紧了仔细听,才终于听明白。该死的Cronenberg,这么火爆的剧情居然用了这么内敛这么冷静的手法,快把人憋死了。不过,剧中的Viggo真让人花痴阿。怎么说呢,很阴吗?很阴,很深沉吗?很深沉。很暴力吗?很暴力。很无间吗?很无间。其实还很正义。何况,Viggo的表情和墨镜还酷毙了。另外,Viggo三点全露的浴室搏斗真是太强大了,看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悲凉阿。对Naomi完全没感觉。Vincent Cassel父子演得也很好,不过还是被Viggo盖完了。

4.Gone Baby Gone,4/5

     又是一部得听第2遍才能看懂的片子,呜呼,这回还没外国口音,太失败了。Ben的弟弟Casey比他帅,演技也比他强,所以,Ben还是安心当导演和编剧吧。这片子编得太复杂了,看起来很吃力,说实在的,中间明明有几次,私家侦探Patrick的使命可以结束了,结果又峰回路转,推倒了一切重新来,闹到最后,孩子到底咋失踪的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该怎么成长,哪个大人都有自己的一大套道理,究竟谁对谁错?谁有权做选择?可怜的Baby!

5.苹果,4/5

     看完才知道是纯洁无比的90分钟剪刀手版,不过我觉得就这个版本流露出来的信息已经让"三峡好人"成为无痛抓痒。现实没有最残酷,只有更残酷,人性也没有最麻木或最黑暗,总有更夸张的。虽然导演手法很平淡,但是能拍出有血有肉的内容已经不容易了。啥时候还是该找个Unabridged版本看一看的。

6.太阳照常升起,4/5

     这是俺第一次看姜文的片子。印象中国产片很少这样玩花样的,玩得好玩不好则是另一回事了。这片子说简单很简单,说复杂的话,也真有很多东西可以挖掘。我们到底是一直听"十三、十三"还是毫不犹豫做"十四"?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姜文同学毕竟不是James Joyce,人家老Joyce也难免被骂呢,还是平和点吧。陈冲太强了,那场戏还真是浑身都湿的。

7.American Gangster,4/5

     嗯,又是双雄争霸阿,Denzel Washington和Russell Crowe,飙戏真的很有意思。不过呢,片子本身还是太四平八稳了,除了2大主演,简直没啥能让人记住的,这真是Ridley Scott的片子?这真是黑帮片?拍到这个份上,直接算传记片得了,反正本来就是真人真事改编的,幸亏选了Denzel和Russell。题外话,听到Beatles的声音了,除了片尾,全是六七十年代的音乐,电影原声还真应景。

8.Elizabeth:The Golden Age,3/5

      Cate Blanchett演Beth女王果然是形神兼备,不过这个片子也就她一个人根正苗红,因为倒霉的编剧同学向琼瑶奶奶取经了…

9.色|戒,2/5

      看到N多评论里说,女人都想成为王佳芝。为着这句话,俺考虑换一名词来概括俺们这一性别。继"公主"被3377毁掉之后,"女人"也被色|戒及其彪悍评论毁掉了。
      没看出片子里哪里有爱情,有的只是自作多情,或者说,犯贱。也没看出哪里深刻描写人性了,只见到处在批发救命稻草,为着各种行为作辩护。复原了服饰发型风俗又如何,片子本来就没有灵魂。
      不迷恋张爱玲,除了文字之外,她几乎一无是处,没见过这么迷糊的"女人"。不明白李安为啥改编这篇小说,也不明白为啥要这么拍。难道是为了示范搞定"女人"的N重大法,Sex,S/M,Diamond一起上?甭需管自己是不是秃顶猥琐?
     话说回来,王佳芝的确是中年猥琐男的救星,大部分男人可能承受不了O娘,但一定很欣慰有个王佳芝。这两形象居然还都是女人创造出来的,很好很强大。
     TW的表演是成功的,看得俺想冲进去把她扇醒,真不容易。Unabridged版本演得可比时下流行的艳照门强大太多了。

10.Atonement,4/5

      以前N多次看到上海译文的《现当代世界文学》丛书里的Ian McEwan的《赎罪》这本小说,拿起来看了N次介绍,不太像是我的那杯茶,所以最终还是放下了,没想到电影拍出来这么精彩。敦刻尔克大撤退那个长镜头实在太过瘾了,Keira Knightley身着绿礼服和James McAvoy在图书室里搏斗的场景也非常令人难忘,配乐更是丝丝入扣。小女孩铸了这样的大错,用一生来赎罪并不过火,只是不要把战争也包含在赎罪里,毕竟感动希特勒不是你的事儿。

 

翁贝托·埃科《波多里诺》 08月 9, 2007

Filed under: Nouvelle Critique — evilbloom @ 4:20 pm
书名:波多里诺/Baudolino
作者:翁贝托•埃科/Umberto Eco
译者:杨孟哲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03
评分:原著9/10,译文8/10
 
 
     熬过了没有标点、只有分节、涂涂改改的第一章,这本书还是相当赏心悦目的。埃科的学术著作让人读得战战兢兢,但他的小说却像一堆玩笑。我一向认为挨科非常有幽默感,只要他有兴趣娱乐,绝对干得别人好,这正是他的小说吸引人之处。看他的小说一定要抱着足够轻松的态度,否则,看完之后一回想,就会发觉这老头正一脸坏笑地看着团团转的读者,这种感觉可不太好。
 
    《波多里诺》和之前的《玫瑰之名》、《傅科摆》一样,都采用通俗小说的外形。主体是冒险小说,但又带点侦探小说和历史小说的味道。结构上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此类框架的小说类代表作是爱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这种框架的容纳能力和适应性很强,虽然不再稀奇,但仍时有出人不意的效果。《波多里诺》不像《呼啸山庄》那样强调戏剧性,埃科这样安排只是为了让读者和尼塞塔一样置于听众的位置。
 
     波多里诺的回忆,像任何倾诉者的一样,默认会让他的听众觉得真实。因为在不熟悉的领域或未曾经历过的事情上,人们很难判定别人所诉的真实性,再者,猎奇和事不关己通常也容易把判断力挤走。更要命的是,波多里诺一开始就宣称连自己搞不清楚幻想和现实的界限,他所幻想的只要一脱口,在别人眼里就是真实存在。这个悖论强行将听众绑架为同谋者。在这样的情况下,书里的正牌听众尼塞塔虽然一开始就认定波多里诺在胡编乱造,可听到后来,还是不由自主地被故事中的绚丽世界所迷住了。书外的听众如我,自然更加晕菜,但我们有一大好处,那就是我们根本用不着关心事情的真实性,好看足以。
 
     波多里诺的一生,让现实主义原则几乎完全失去了作用。所以我宁愿将它当成一个长篇寓言。在荒诞的外表下,倒是有很多直击心灵的玩意儿。其实不光波多里诺,人都有点把幻想和现实混淆的倾向。向往既激励人们不断前进,同时又总迷了人们的眼睛,以错觉给人实在的满足感。波多里诺一群人怀着各式各样的目的,踏上了寻找祭司王约翰的漫长旅程。这个约翰真的存在吗?其实他们自己根本没有自信。只要他有存在的理由,他就会被创造出来,也总会有人相信。以此为前提的寻找之旅本来应该是苍白无力的,却由于这个团队中的每个人抱的不同心思,越发让其他人相信其真实性。这是一个奇怪的循环。后来,犹太拉比所罗门在空中望见沙漠中的驼队,不顾一切的解开了缚在洛克鸟脚上的皮带,下去加入他想象中的失落的十个部族了。这就是他们一群人的心态。就像童话里一样,在强烈的心理暗示下,原本不存在的东西可以被造出来,然后被广泛承认。只不过在童话里,大家决不会怀疑这种事情的真实性,而在其他题材里,总存在质疑。
 
     但为什么要追究那么多呢?其实这类书籍好看就是王道。《波多里诺》除了没有标点的第一章都是非常平易近人。幻想类作品屡试不爽的异国元素在这里做得非常张扬。3段爱情都够清新可人,既不喧宾夺主,也不会成为花瓶。红胡子腓特烈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远不是传说中的残暴,反倒很有点率真。唯一让我觉得遗憾的是,能把什么都说得天花乱坠的波多里诺居然上了君士坦丁堡的左西玛的当,而不是相反。这在我看来是个bug,但若不是这样,捉拿左西玛和寻找祭司王约翰的戏份都没有存在的必要,若这样,这本书可要大大失色了。姑且认为这是特意安排的吧。
 
     上海译文这两年出的外国小说平装作品集非常超值,价格便宜量又足。但装帧设计中看不中用。封面采用平装的同时却又加上了封套,而这封套在阅读的时候不是一般的碍手碍脚,非得摘了才能安心看。幸而书本翻译得还可以,比起让人Orz的作家出版社版《傅科摆》,那可真是天壤之别。在封套的封三上列了埃科的6部主要小说,不知道这个版本能否将它们出齐,不过同样装帧的纳博科夫大部分作品已经能够买到,所以这套埃科也是可以等待的。
 
 

米歇尔·图尼埃《礼拜五——太平洋上的灵薄狱》 08月 7, 2007

Filed under: Nouvelle Critique — evilbloom @ 5:09 pm
书名: 礼拜五——太平洋上的灵薄狱/Vendredi ou les limbes du Pacifique
作者:米歇尔·图尼埃/Michel Tournier
译者:王道乾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12,现当代世界文学丛书
评分:原著9.5/10,译文10/10
 
 
     记忆真是个很不可靠的东西,我初读图尼埃的《礼拜五》的时候,竟然会觉得前三章和笛福的《鲁滨孙飘流记》没有太大的差别,到第四章开始才分道扬镳,成为一部全新的作品。事实上完全不是这样。除了鲁滨孙、礼拜五、二十八年之外,这两本书其实没有太多的共同点。就连鲁滨孙曾在其上生活了28年的岛屿,两个作者的处理也不一样。图尼埃把这个岛屿置于南太平洋上,靠近原型人物亚历山大•塞尔戈雷格从四年的流放生涯中获救的地点,而笛福则将其改为加勒比海上。不过这个改动应该是图尼埃的构思中最无关紧要的了。
 
     笛福的鲁滨孙是个殖民者,图尼埃的则是一个哲学家。鲁滨孙•笛福在不幸沦落到荒岛之后,念念不忘的是作水手前老爸对中产阶级的一番精妙评论,对降临到他头上的这些灾难怨声载道,却怎么也按耐不住骨子流动的冒险的血液,幸而他还是慢慢明白了上帝施加于其的“天之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良苦用心,终于还是凭自己的双手开创出一片天地。鲁滨孙•图尼埃可就有智慧多了。上岛之后他就主动寻求解救之道。他做了很多事情:造船(越狱号),耕种,畜牧,盖房,颁布法典,统治海岛,收服礼拜五等等。做这些事情在鲁滨孙•图尼埃那里并不完全自然而然。除了建造“越狱号”之外,其实都是他的逻辑推理的产物,中间经历了难以想象的挣扎和徘徊。这些心理活动如此之丰富,以至于我们可以认为,整部《礼拜五》其实可以看成鲁滨孙•图尼埃的哲学演变史,所有的物理事件都是它的注脚。
 
     据说水手比其他人更加的宿命,所以鲁滨孙•笛福总是认为所有的灾难都是上帝对于鬼迷心窍当水手的惩罚。鲁滨孙•图尼埃一开始倒是没有意识到一切都是注定的。海难前荷兰船长的塔罗牌占卜对他而言只是耳边风。但我们随后看到,范•戴塞尔船长对每一张纸牌的解说都应验了。鲁滨孙•图尼埃自以为成了自己的主宰,不料一切仍然还是按其本来的规律前进。幸而这本书的重点并不是宣传宿命论。
 
     在鲁滨孙这个经典人物身上,有个最显著的特性:他独自一人生活在海岛上。这个属性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物质方面的意义很好理解,这个人首先得想办法不让自己饿死,于是,无论鲁滨孙•笛福还是鲁滨孙•图尼埃都把世界文明五千年重演了一遍,从采摘果实、打猎到耕种养殖再到阶级、城市和国家。精神上,鲁滨孙•笛福从头到尾都在想着逃离海岛,回归人类,所以他在岛上除了恐惧上帝的惩罚之外,没有经历过太大的精神波动。鲁滨孙•图尼埃可就没那么幸运。把一个哲学气质的人逼到那种岛上是有点残忍的,把一个本来很正常的人逼成哲学家那就更过分了。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鲁滨孙•图尼埃的思想经过漫长的演变后,终于历遍了所有的可能性,回到了原点,因而以后就不会有太大的痛苦了。
 
     对于鲁滨孙•图尼埃来说,劳动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他并不惧怕劳动,相反却惧怕“孤独”。没有了他人的存在,也就看不到自己在他人那边的镜像,也就找不到自我。这是最浅显的理解。“他人”,是鲁滨孙•图尼埃的思想中的一个关键词。目的则是重建人类社会的缺失造成的心理失衡。他最直接的作为是再建一艘船,逃出海岛,回到人类社会。这个方案失败了,虽然他夜以继日的干活,终于把船造好了,但却是一条旱船,仅凭一己之力根本无法下水。鲁滨孙•图尼埃意识到他之所以如此粗心蛮干是因为他周围再也没有“他人”的存在,没有“他人”的干扰,没有了发散性思维,因而他也就无法全面的考虑一个问题了。这是他遇到的第一个大挫折。
 
      鲁滨孙•图尼埃没有马上从跌倒的地方爬起来。相反,正由于缺少“他人”的搀扶和支撑,他完全垮了,钻进了烂泥塘,开始了非人的生活。“非人”是另一个关键词。海难中幸存的小狗在第一次撞见鲁滨孙时直接被吓跑了,狗敏锐地感觉到,眼前的不是“主人”,而是可怕的“类人野兽”。但鲁滨孙自己对这一切毫无感觉。在他躺入烂泥塘后,对“周围”或是“现在”更是一无所知。他陷入了回忆和幻觉中。烂泥塘本身可有可无的比喻,但陷入回忆这一安排实在是太真实了。这是不仅仅是悲观主义者容易走的道路,即便普通人也只有战胜了回忆才会走向乐观。鲁滨孙•图尼埃最终过了这一关,不过他靠的是一个叫做“物极必反”的规律。回忆的顶峰是幻觉,鲁滨孙看到了想象中的西班牙大帆船,他声嘶力竭的向那艘船呼救,却没有人理。待他醒后,幻觉和回忆一起消失,他振作了起来。
 
     此后的鲁滨孙•图尼埃非常符合我们心中的殖民拓荒者的形象。他仅用了很少的篇幅就达到了鲁滨孙•笛福的成就。劳动对他来说,是“他人”消失之后的解救之道。他重演祖先们的思想历程,为收获而感恩,同时,他下决心要重建人类社会,一个以他为首的社会。这个社会的原则是:任何生产都是创造,因此生产是好的;使用消费就是毁坏,所以,是不好的(p53)。除此之外,鲁滨孙仿建他记忆中的任何制度和礼仪,他颁布了宪章,他自己则承担了这个单人社会的所有角色。看着鲁滨孙•图尼埃在这个微型社会里忙得不亦乐乎,总让人觉得这或许就是他的终结,但事实不是这样。
 
     礼拜五的到来最终完全摧毁了他的制度,但在这以前,这个制度其实已经是摇摇欲坠了。一开始的鲁滨孙在水漏的滴答声中快活的工作。然后,水漏被他偶尔停了,于是,他在突然发现自己成了时间的主宰。再接下来,他开始有意识的停止水漏试验,有意无意的破坏了自己建立的那一套严格的制度。但毕竟得到了另一种哲学体验,类似禅宗里的“心动幡动”。现在,不仅“自我”需要“他人”的证明,“他人”也需要“自我”的认可,否则都是空的。鲁滨孙•图尼埃的哲学在这里显然有了一个突破。但对之前的“劳动/组织/立法是对抗精神涣散的最有效武器”的理念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他又需要重新寻找自己的方向了。
 
     他现在把目光由人转到物上。这个阶段,不知道该说成“人的拟物”还是“物的拟人”。总之,鲁滨孙•图尼埃在与大地母亲的关系中找到另外一种平衡。他想象中的大地母亲是那样的有血有肉,使得他情不自禁的投入他的怀抱。自然宗教的苗头开始生长。他开始放弃狭义的现实中的“他人”,投向广义的“他人”——物、人、环境的怀抱。没有其它的活人,但还有拟人。鲁滨孙把他的目光投向“希望岛”上一切有生命和无生命的存在。他甚至从动物的交配中得到启示,先和一棵拟人的树,后和大地母亲本人成亲。鲁滨孙•图尼埃和“希望岛”的爱情最终在“绯红色小溪”里开花结果,那儿,曼德拉草就是他的女儿们。这一安排可以说图尼埃最大的创新之一。他终于从无性生物鲁滨孙•笛福变成有血有肉的鲁滨孙•图尼埃了。有了这样的情节,以后他的思想向礼拜五的发展、借鉴乃至升华就是合情合理的了。性现在不再是个禁忌,不过把鲁滨孙直接许配给大地母亲,还是很有点意思的。很难说是进步还是回归。但我觉得,对于一个长期远离人类社会的孤儿来说,回归其自然本性更加值得欣慰。
 
     不过鲁滨孙•图尼埃和大地的蜜月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上帝听从了他的祷告,给他送来了一个伙伴,一个人类。鲁滨孙其实并不想惹麻烦来搭救他,但这个被他称为“礼拜五”的土人仍然来到了他的面前,无法阻挡。米歇尔•图尼埃解构了“礼拜五”(Vendredi)这个词。Vendredi来源于Venus,爱神维纳斯正是塔罗牌预言中最终拯救鲁滨孙的人物。礼拜五和维纳斯一样,都来自于海上。此外,耶稣死于礼拜五。礼拜五(Vendredi)这个词包含的象征意义实在太丰富了。礼拜五同时是笛福对水手亚历山大•塞尔戈雷格的冒险经历所作的艺术创造中最杰出的一笔,笛福顺手给这个土人起了“礼拜五”这个怪名,结果在图尼埃这里派上了大用场。
 
      按照鲁滨孙•图尼埃的本意,礼拜五生来是为了体会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这个一开始问题不大,礼拜五天生是个驯服、忠实的仆人。但他同样也是捣蛋鬼,甚至是一个第三者。礼拜五从来没有想过刻意破坏主人的苦心经营,但最终却毁掉了他的一切。火药爆炸后,鲁滨孙和礼拜五之间的物质差别和以此为基础的精神差别都消失不见了。礼拜五反倒成为鲁滨孙的引导者。这对于笛福的原著来说是个彻底的颠覆。笛福的礼拜五是没啥思想的,仅是个英俊、忠诚的土人,并且,在鲁滨孙•笛福眼里,他甚至不是人。鲁滨孙•图尼埃已开始也是这样的想法,但火药爆炸把他的一切都炸走了,他们平等了。鲁滨孙和礼拜五的换位游戏是他们后来的相处中很值得注意的一笔。变身鲁滨孙的礼拜五和变身礼拜五的鲁滨孙一起演绎着他们之前的奴隶时代的种种经历,为双方的心灵寻找平衡。不过呢,双方过了这个交集之后就愈加偏离自己的本来面目,向对方的方向发展。礼拜五开始变得比鲁滨孙还像个欧洲人,鲁滨孙本人则转向了太阳崇拜,并在那里找到了最终的平静。假如没有别人的到来,他们两人的生活会如此继续下去,对于鲁滨孙•图尼埃来说,这真是求之不得的天堂般的生活。
 
     但是,鲁滨孙在海岛的第28年,一艘英国船驶了过来。这正是从前的鲁滨孙梦中的情景,他终于可以回到文明社会了。但是,这群欧洲人的行径在他看来是那么粗野,那么令他无法忍受,他觉得还是留在岛上比较好。这群英国人其实和28年前的鲁滨孙没什么两样,但鲁滨孙已经不是原来的鲁滨孙了,他们之间再也没有共同语言。但礼拜五就不同了。礼拜五以惊叹的眼光看着船上的一切,迅速和船上所有人打成一片。鲁滨孙却没有对这个现象引起足够的重视。于是,第二天早上,满怀着情意的鲁滨孙去唤醒礼拜五的时候,发现这家伙跑了。礼拜五代替鲁滨孙满怀着憧憬偷偷上了船。但他并不知道等待着他的命运。这船上的大副醉心于黑奴买卖,羊入虎口,岂有不得意的?为礼拜五的命运叹一声。鲁滨孙•图尼埃在岛上回到了原点,不过还有船上逃下来的一个不堪虐待的孩子作伴,鲁滨孙给他起名为“礼拜四”(Jeudi),朱庇特之日,朱庇特也是太阳神,这是鲁滨孙最后的归宿。
 
      图尼埃的《礼拜五》的结局给人的印象太深刻了。礼拜五走,鲁滨孙留,这样的安排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不管怎么说,这个安排也太戏剧性了。鲁滨孙•笛福的故事在脱离海岛之后还远没有到结束,正如不幸沦落荒岛并不是他的开端。笛福在报纸上连载了为他鲁滨孙构思了各式各样的冒险经历,但最终只有海岛的这28年流传千古。这个故事的母题非常简单,但衍生的含义却比我想象中的要多得多。刚开始看图尼埃的《礼拜五》之前,我以为这只是对笛福的文本的重新解读,但图尼埃的版本实际上远超出了这个。鲁滨孙•图尼埃和鲁滨孙•笛福应具有同等的地位,都是对亚历山大•塞尔戈雷格的神奇冒险的卓越的改编和创作。而且,《礼拜五》在情节、结构和内涵上的高度统一是几百年前的笛福版《鲁滨孙飘流记》所无法比拟的。唯一的“缺点”是,现代人已经够累够困惑了,把一个正常人生生逼成哲学家实在太残忍了。
 
      王道乾先生的这个译本是我读过的少数完美译作之一。他的译著并非都完美,兰波的诗作和司汤达的《拉辛与莎士比亚》我就相当不满意,但这本无可挑剔。可惜《礼拜五》这样的书永远不会像《情人》一样流行。
 

诺曼·莱布雷希特《谁杀了古典音乐》 07月 9, 2007

Filed under: Nouvelle Critique — evilbloom @ 10:00 pm
书名:谁杀了古典音乐/Who killed classical music
作者:诺曼·莱布雷希特/Norman Lebrecht
译者:查修杰,施璧玉,陈效真
出版社: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3.03,绿光丛书
评分:原著 8/10,译文 8/10

老外也喜欢动不动就搬出他们的‘尧舜禹汤‘,这是我对这本书的思维方式的最直观的印象。资深古典乐评人诺曼·莱布雷希特在论证谁杀死了古典音乐、当前这个万恶的时代的千万宗罪时,就把十九世纪当成了黄金时代。我以为,以莱布雷希特在书中的泼辣、犀利及对古典乐界的内幕的深刻理解,不可能不明白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根本就是一丘之貉,之所以仍把十九世纪作为理想时代的代言,无非是利用对所谓‘逝去的黄金时代‘的一种普遍的怀旧情绪,这种情绪通常很容易赚到同情分,引来阵阵喝彩。更何况,无论十九世纪乐坛还是二十世纪乐坛,业馀读者如我所掌握的资料远远不如作者,除了大方向外,很难对作者发出有分量的拷问。有能耐这麽做的业内人士并未抗议这本指名道姓的书对他们的诽谤,也可以说明,作者陈述的事实极可能是客观存在。再说了,没有强烈的对比,还真看不出其陈述的黑幕的惊世骇俗,这本书的威力可就大减了。因而,这种方法论问题我宁愿看作是作者的刻意而为。

从诺曼的书中看,古典乐界确实存在问题。诺曼把这一行业的衰竭归根于整个古典乐界包括唱片公司、经纪人、乐队经理、指挥家、明星独奏家、出版商甚至录音技术的唯利是图,最终自己拖垮了自己。但是,金钱至上的做法至少存在获利可能,也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是符合时代潮流的,果真没有名利的刺激的话,恐怕谁也不会投身到这一行业来。所以,关键问题是‘度‘,而不是方式,像诺曼这样一棍子打倒其实也过了‘度‘。

诺曼在第一章里说,以往的音乐资料里记载的都是这一行业的光鲜和崇高,而那些千奇百怪的丑态怎似乎被刻意回避了。所以,顺推下来,再过一世纪,我们现在的古典乐坛也会是黄金时代,倒推回去,十九世纪乐坛的真相也就不那麽令人期待了。不过,作为一大堆古典音乐行业高尚论调的对比和补充,本书是非常有必要的。有了正反比较,才不至于单纯到有失偏颇。

即便把上面一切都抛开,本书仍然非常有价值。即便在摇滚乐评中,我也没有见过这麽泼辣的文风,指名道姓,肆无忌惮。在一片温吞水中猛然看到这样的文字,自然让人兴奋非常。我拿到书后的第叁个小时就把书翻完了,一次畅快的阅读经历。此外,这本书的条理很清晰,文字的针对性机极强,决不会像某些国内著名乐评人的文字那样刚写了个开头就‘太监‘了,这对我的‘乐评阅读恐惧症‘有着不错的疗效。

对古典音乐完全不感兴趣的人,大概会觉得这本书是不错的八卦文字,但它仅在文字的趣味性上和八卦杂志有的比较。真要落得厕所文字的下场,诺曼·莱布雷希特肯定
要哭泣。那可大大浪费了那些声嘶力竭的呼吁。但这和某些精彩但另类的演绎无法得到喝彩是一个道理。

从我这两个月聆听古典音乐的经验来说,好的演绎确实越来越少出现了。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多录音精良的当代版本听着除了雷同外没有任何感觉,可以直接当成背景音乐,而某些遍布着底噪的古老录音,却能一下抓住你的内心,令你欲罢不能。可是底噪还是个很大的问题,足以令你浑身发毛。这真是很无耐的事情。于是有人专门听历史录音,一天没听到底噪便不舒服。不过,能找到历史录音已经是万幸了,尽管现在emule/bt非常发达,很多优秀录音仍在唱片公司的仓库里发霉。仅从这一点来说,古典唱片行业的确是失败的,在资料的延续性方面,甚至还不一定比得上jazz和早期摇滚乐,尽管最先进的录音技术总是首先应用在古典音乐上。

诺曼提出的正面典型是Hyperion/Chandos/Naxos之类的独立唱片公司。这也让我想起了刚迷摇滚乐时天天挂在嘴边的4AD/Projekt之类的独立厂牌或者真摇滚阵地。鼓励这类小公司、使它们不被大鳄们吞噬是一条道路,但也不能指望它们突然壮大取代大公司,因为即便会出现这种事情,等来的可能不是个天使,而是另一个爆发中的撒旦。市场并非良知所能把握,甚至也不太可能会被良知所引导,它有着自己的生态平衡。如果连诺曼这样的声音也听不见了,那才是真正的生态失衡,麻烦就大了。提前点敲响警钟未必是‘狼来了‘这样的虚假情报。

这本书有着很理智的《中文版序》,台湾乐评人写。译者有叁人,估计也来自台湾,人数多了点,但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挺少,做得还是挺认真的。诺曼·莱布雷希特的新书据说叁联书店引进了,但愿还能给人这麽愉快的阅读经历,不过看网上的消息,价格不菲啊,先感慨一个。

 

安德烈·纪德《陀思妥耶夫斯基》 03月 26, 2007

Filed under: Nouvelle Critique — evilbloom @ 10:19 pm

书名:陀思妥耶夫斯基/ Dostoevsky
作者:安德烈·纪德/Andre Gide
译者:沈志明
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原创经典译丛,2006.11
评分:原著9/10,译文8/10

现在来看,陀氏和纪德都是无可争辩的名家,但在这本书里,纪德面对的是对陀氏充满了怀疑和偏见的法国人,陀氏的大部分作品已经介绍法国,但人们受到警告:他的大部分作品喋喋不休,只有三部是杰作,其他的还是少碰为妙。在纪德看来,这三部作品虽然不差,却远算不上陀氏的代表作。而他真正的伟大作品―《群魔》、《卡拉马佐夫兄弟》、《白痴》等,正是在警告的范围内。也就是说,法国人那时并未真正认识陀氏。作为陀氏最狂热的门徒和追随者,这种情况显然让纪德痛心,所以只要一有机会,纪德就开始向人们宣传和推荐陀氏。这就是这本《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由来。这不是一本有预谋有规划的理论著作,但也不散漫,条理仍然挺清晰。纪德告诉我们,陀氏不是理论家,一旦他刻意讲理论,就不自在。纪德本人在这方面的表达显然强过陀氏,这本书激起了我对陀氏的兴趣,半个多世纪后尚有这等威力,可以想象,其对当时的法国人的影响一定不小。

很难评定在纪德的激情背后,他的论断究竟有多少能沉淀下来。至少对我来说,我难以作出这样的鉴定。纪德的论述一大半围绕陀氏书信,另一大半则依照《群魔》等作品,其余的则来自宗教观上的共鸣。对于一般中国读者来说,基本没接触过陀氏的书信,《群魔》基本是被自动忽视的陀氏大作(没被打成大毒草已是万幸),至于宗教尤其是基督教,可以说从没困扰过中国人。这样一来,进入纪德式陀氏是很有点难度的。但也并非不可能,因为纪德至少站在文学和’人’的角度而不是政治或其他的角度上谈论陀氏这一点,所有有心的陀氏读者都会有所共鸣。

陀氏究其一生都在研究‘人‘这种生物,尤其人和自身的关系,其中,宗教观尤其折磨其笔下的每个人。纪德说得对,陀氏的确是在这条偏执的路上走得最远的人。但是,为啥‘上帝‘会成为一个折磨人的命题?为啥只有在‘上帝‘不存在的前提下才能达到‘一切皆允许‘的状态?为啥必须信教才能有道德?如果‘上帝‘原本就不存在,那么上面三个问题的根基就不存在了。陀氏敢于推测‘上帝‘从有到无之后人类的状态,却没再多走一步,断言‘上帝‘原本就不存在。当然,陀氏是信徒,他也许没法想象世人真可以在没有神的情况下仍生活得很道德,没有神的世界对他来说是个混沌,所以只要哪个主人公开始谈论‘上帝不存在‘,我们很快就能看到那个人的毁灭。这点也是纪德总结出来的。但是一个不敬鬼神的人却被魔鬼纠缠直至毁灭,这对我来讲是不可接受的,除非这个人的不敬鬼神乃是自欺欺人,在他心底,鬼神仍是头等大事。伏尔泰(大意)说:即便没有上帝,也得造它一个出来。这句名言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多次被引用,所以我倾向于认为,陀氏确实思考上帝存在过的可能性,但作为教徒的他忙不迭否决了它。试图靠近这一界限的陀氏人物都没有好下场,说明陀氏如果不在此打住,就要和尼采一样发疯了,跨越边界的后果陀氏显然承受不了。

鉴于本人不是信徒,纪德后面大段讨论的‘真福‘境界以及如何才能达到‘真福‘对我来说完全没法理解。我不想过多讨论。但有一点,在找到那么多患癫痫的名人后,纪德兴奋的推而广之,觉得犯病那一刻那些人达到了‘真福‘境界,我认为他操之过急了,这事并没有靠得住的证据。

对于谦卑和高傲这一对在陀氏作品中的地位,完全同意纪德的分析,虽然我对这两个词本身的理解与陀氏和纪德有很大差异。很感兴趣现在的俄罗斯人是还象陀氏和那时代其它典型俄国人一样任劳任怨,随时准备道歉,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过错,不过经历了苏联和冷战的人该很难回到沙俄时代了吧。一向很反感‘忧郁的俄罗斯‘之类的形容,正是这些形容词害我差点错过了布尔加科夫。

顺便提一句,在这套《原创经典译丛》里,这本书的翻译已经是最上心的了,但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例如把‘佐西玛长老‘翻译成‘佐西玛老爹‘,实在令人哭笑不得,可从前面的《译序》来看,译者本人对陀氏相当有研究,完全不应该犯这种错误,没法理解。不过这本书的bug确实不多,强烈推荐陀氏和纪德的粉丝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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